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年休假规定天数条例

对于即将在公司上班或者说已经上班的朋友们来说,在公司上班不免遇到紧急的事情需要休假,但是对于国家规定的年休假规定天数还不是很清楚。对于还没有上班的朋友们来说提前了解国家规定的休假天数也可以保障自已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收到利益的损害。
  
   年休假规定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您仔细阅读过上面的文字后,相信您对于国家年休假规定天数已经有了很清楚的了解。对于还没有上班的朋友们来说,清楚地了解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天数也可以避免自己以后受到利益的侵害。希望上面的文字对各位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融资公司融资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融资公司融资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并非资金越多越好有些人以为资金越多越好,如许才有“实力”。从事物的遍及规则来看,任何事物都邑有适宜的“度......


·过失致人死亡会批捕吗?
      一、过失致人死亡会批捕吗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


·郑州离婚抚养费是多少,计算比例是怎样的
      离婚是夫妻双方接触婚姻关系,中止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有所改变,离婚后夫妻双方依然对孩子应该尽抚......


·买卖房合同需要公证吗
      房屋一方当事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接受转移的当事人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价钱,并签订一定的协议,签订的这个协议即房屋买卖合同。把房屋......


·上诉不加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是我......


·递交资料过程中递交了司法笔迹鉴定申请是可以的吗?
      一、递交资料过程中递交了司法笔迹鉴定申请是可以的吗?递交资料过程中递交了司法笔迹鉴定申请是可以的,申请笔迹鉴定需要提交检材以及与检材相对应的供......


·即墨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即墨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一、即墨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哪些人能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哪些人能提起医疗事故鉴定一、哪些人能提起医疗事故鉴定有权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人员有:1、法院委托;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3、患者本人;4、死亡患......


·标准的公司并购协议的重要条款有哪些
      标准的公司并购协议的重要条款有哪些并购协议中的重要条款:1、陈述与保证。在合同中,双方都要就有关事项作出陈述与保证。其目的有二:一是公......


·他项权证到哪里办理?房产证、他项权的含义是什么?
      他项权证到哪里办理?房产证、他项权的含义是什么?房产的他项权是其他人对房产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是指抵押权。他项权证由相关部门颁发,权利人收执。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