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上海征地补偿新标准2套房多少钱?

上海征地补偿新标准2套房多少钱?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土地征收是常有的事,而且各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都各不不同。那么上海征地补偿新标准2套房多少钱?征地补偿费是如何规定的?很多人对它的相关内容一无所知。让我们通过下文认真了解一下吧。
  上海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 沪府土[2015]545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二村民小组、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六村民小组、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七村民小组、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三村民小组、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十二村民小组、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五村民小组 (村队组);征收农用地6163.5平方米、建设用地24283.7平方米、未利用地4261.7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34708.9平方米。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标准为盈浦街道农用地64.65元/平方米,非农用地64.65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 (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标准为每平方米盈浦街道镇粮棉地3.60元/平方米,蔬菜地5.40元/平方米元,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四、征地范围内涉及房屋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五、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 30日内,即2017年1月5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 2016年12月13日前按征地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 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地的实施。
  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如果政府要征收农民土地,应该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这种问题 上海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已经有了 有正确的处理方式和解决方法 , 而 上海征地补偿新标准2套 房多少钱 ,相信您已经足够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什么?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


·法律规定什么是名誉权?
      法律规定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是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重要内容有哪些
      人防工程管理制度重要内容有哪些?像地铁车站、地下车库都地下建筑,都是重要的人防工程。我国人防工程建设历史悠久,近年来,在使用过程中多少暴露了......


·根据法律规定怀孕都能监外执行吗?
      根据法律规定怀孕都能监外执行吗?一、根据法律规定怀孕都能监外执行吗?孕妇都能暂予监外执行,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


·司法拍卖撤销后赔偿标准程序应该怎样办理
      司法拍卖撤销后赔偿标准程序应该怎样办理1、提起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


·离婚房子归女方怎么过户
      一、离婚房子归女方怎么过户?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


·对方违约起诉我退定金合法吗?
      对方违约起诉我退定金合法吗?不合法,对方违约的情况下是不需要退定金的,对方违约应当由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定金是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法或依......


·律师个人是否可以辩护?
      一、律师个人是否可以辩护?律师个人是可以为自己辩护的,律师为自己辩护只有一种情形,就是律师以被告人身份出现时,这时候的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所......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手续应该怎么办理?1、汇票持有人将未到期的汇票交给银行,向银行申请贴现,填制一式五联......


·股东会决议第几届第几次会议是如何规定的?
      股东会决议第几届第几次会议是如何规定的?股东会一般不论届,其会议决议按某某年第几次(临时)会议定。董事会应按首届成立董事会起为第一届(如果成立董......


·在我国无责任无交强险怎么赔偿怎么办
      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创建社会和谐氛围的这一块我们是不能够忽略交强险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的,您全部都心知肚明购买交强险的性价比是非常合适的,只有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