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网贷逾期法院判决的后果是怎样的

网贷逾期法院判决的后果是怎样的?
  
  随着网络借贷模式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到了这个队伍当中。但欲望是会膨胀的,越享受就越离不开它,尽管知道自己无力承受。而一旦逾期后,就开始慌了,害怕法院的判决结果。那么,网贷逾期法院判决的后果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网贷逾期法院判决的相关知识。
  
  一、网贷逾期法院判决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金钱受损
  
  如果贷款不还的话,那么最先遇到的就是高额利息以及相应的违约金,如果不想要让自己陷入到贷款泥潭当中,最好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
  
  (二)信用受损
  
  不管是借了银行的钱,还是网贷平台的钱,如果出现逾期不还的现象,那么以后想要申请信用卡或是贷款就会难很多。部分人认为网贷逾期不还对自己的征信来说,没有任何影响。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现阶段网贷平台以及央行之间有着相互连通并且加密的体系,在网贷平台当中,也会有着一套共享的“黑名单”体系,分分钟就能将你的信用查出来。
  
  (三)情节严重者要坐牢
  
  很多人都非常关心网贷不还钱后果会不会坐牢?通常借钱不还这样的事件属于民事纠纷,没有上升到刑事层面。但是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或是有能力不还,坚决要当老赖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追求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的情节就会坐牢。
  
  二、判决流程
  
  (一)法院起诉
  
  提交诉状,法院受理,受理费10000元以下是50元。所以说对于出借方诉讼成本是相当小的。
  
  (二)法院受理
  
  法院受理后,会给你传票,第一次会是调解。当然,如果你是不去法院的话,那么就是调解失败。
  
  (三)开庭受理
  
  调解失败后,开庭受理,法院会发出第二张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如果你还是不会来法院,那么就是缺厅,但不影响判决。法官就会判决,会把判决书寄给你。判决书会告诉你什么时间必须要把钱打到法院的账户。
  
  (四)强制执行
  
  如果到期你不打钱,那么就申请强制执行,这点钱不可能查房你固定资产,但会冻结你所有银行卡,所有的银行这时是只进不出的。
  
  三、判决结果
  
  (一)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借款人逾期还款超过15天的,出借人有权要求网站将借款人的“逾期记录”记入网站的信用记录及国家和地方的公民征信系统,出借人及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借款人逾期还款超过30天的,出借人有权在无需通知借款人的情况下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的商账追收公司等)。
  
  (四)借款人逾期超过30天的,按合同中的逾期还款超过30天才会转催收公司。而且也只说要赔偿“银行同期贷款预期利率的四倍”。
  
  (五)情节严重者会被判处坐牢。
  
  综上,网贷逾期法院判决的后果很严重。不仅会影响征信问题,严重者还会坐牢。因此,每位朋友在网贷之前,都应该衡量好自己的能力,看看后期当中可不可以按时还款。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建议最好还是不要借款,要知道现在网贷逾期后果很严重。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河南身份证到期提前多久办理,办理过程及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河南身份证到期提前多久办理呢?其实不管是河南还是全国各地,身份证办理的具体规则都是一样的,公安机关建议您提前3个月办理新的身份证,因为新的身份......


·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包括很多子工程,如地基工程、主体工程、装修
      一个完整的建筑工程包括很多子工程,如地基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等。这些分部工程共同组成单位工程。工程质量验收是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


·民法总则侵权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侵权的规定有哪些?如今社会发展成为了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任何冲突纠纷都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民法总则就是来解决多有民事纠纷的一部完......


·冒充假记者身份算招摇撞骗么
      冒充假记者身份算招摇撞骗么一、冒充假记者身份算招摇撞骗么?冒充假记者身份不算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


·一、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定义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定义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定义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


·辞退试用期员工要签解聘合同吗
      辞退试用期员工要签解聘合同吗?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


·物业偷税漏税向谁举报?
      物业偷税漏税向谁举报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


·集资诈骗案会无期羁押吗?
      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诈骗的手段进行的非法活动,在借款关系中,对借款人的利益损害非常巨大,在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规定集资诈骗罪取消死......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补偿有哪些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补偿有哪些1、公司不续签,需补偿员工(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


·如果司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吗
      司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吗赔偿包括: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


·一般老人的遗嘱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一般老人的遗嘱怎样才有法律效力1、遗嘱的分类。遗嘱可以分为口头遗嘱及书面遗嘱;还可以分为自书遗嘱及代书遗嘱,此外还有将遗嘱进行了公证的公证遗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