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无土地使用证不动产

无土地使用证不动产
  
  土地是国内非常紧缺的资源,因为中国的人口众多,土地资源很难有分配。新中国成立的时间并不长,虽说土地的管理严格,但还是会有一些疏忽的地方,有的农村地区还没有管理好,其中还有很多人拥有的土地使用产还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那无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怎么处理呢?
  
  
  无土地使用证不动产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抵押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否则不动产抵押未登记不发生担保效力,故你不应承担本案民事责任。小余向你借款,并向你出具了借条,双方民间借贷关系清楚明确,依法应受法律保护。
  
  小余在借款到期后应按约偿还原告借款,全面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故应依法支持原告要求小余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小余向你借款时,小王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同意以登记在其名下的商铺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为小余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将相关证件抵押在你这,同事小王以商铺为他人债务作抵押担保的意思表示清楚明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第三人基于物权登记公示信赖而与权利登记人产生的法律关系应予以保护。
  
  中间人小王以其商铺为余海债务提供抵押担保,被告刘阳与你之间的抵押担保合同成立且有效,因该抵押未办理登记,致使抵押物权尚未设立,但双方的抵押合同成立,中间人小王应依法承担合同责任,因签订抵押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债务偿还,故具体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应为中间人小王在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价值范围内承担债务补充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民法典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进行了区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基础关系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是否生效应该依据民法典来判断而不能以不动产是否已经办理物权登记为标准进行判断。如果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则应该认为合同关系已经生效当事人应受合同的约束。违约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至于物权变动能否成就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本案中原告与被告周某某之间订立的抵押合同体现了双方的真实的意思应当认定该抵押合同合法进行不动产抵押未登记不影响该抵押合同的效力。通常情况下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人会对办理抵押登记事项进行约定此时办理抵押登记即成为一项合同义务。即使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须办理抵押登记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不动产抵押人也应当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此时办理抵押登记即成为一项附随义务。虽说现阶段还有一些拥有土地不动产的人还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但随着管理的深入和严格,这些不动产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相信会越来越少,无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情况政府应该鼓励进行土地使用证办理,加强对这方面的管控,不然这些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人们使用土地总是会遇到麻烦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行政处罚第三人怎么确定?
      行政处罚第三人怎么确定?在行政诉讼法种有规定,如果有对起诉的行政行为有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公司法人,是可以当作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如何提起?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普通老百姓关于一些争议解决不了的话,那么是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的,当然法院起诉的话,需要遵循法律所规定的一......


·盗窃罪上海的入刑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罪上海的入刑标准是什么?盗窃罪上海的入刑标准是1000元,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3万元以上不满30万、30万以上,分别认定为数额......


·借钱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借钱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现在在借钱的时候,当事人之间虽然都会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很多时候为了减少麻烦都是选择签订比较简单的借条或者欠条......


·分居2年起诉离婚一定成功吗?
      分居2年起诉离婚一定成功吗很多人存在这样的错误认识,夫妻双方必须分居满两年才能够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


·据婚姻法规定登记几天可以离婚?
      据婚姻法规定登记几天可以离婚?据婚姻法规定登记7天到30天的时间可以离婚,协议离婚需要时间:7天-30天左右。协议离婚是最快的离婚方式,如果双方协商......


·在我国工伤鉴定九级能赔多少钱?
      在我国工伤鉴定九级能赔多少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解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解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


·和别的女人有小孩算重婚吗?
      和别的女人有小孩算重婚吗?并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


·法律中如何规定破产清算应收款怎么算?
      法律中如何规定破产清算应收款怎么算?在我们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对于很多的金钱方面的业务处理起来是比较麻烦的,应收款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就是比较......


·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是相对于一手房来说的,也就是经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二手房买卖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占据着很大的一部分。如果人们要购买二手房,可以先了解一下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