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遗嘱见证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吗

遗嘱见证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吗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一、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一)遗嘱见证人条件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除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须见证人外,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二)根据《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对“有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二、孙子可以是遗嘱见证人吗
  老人立遗嘱如果是自己书写的,那么有没有孙子做证明人都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就具有法律效力。
  老人立遗嘱如果是他人代书遗嘱,则必须有两个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孙子属于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孙子的爸爸具有继承权),那么代书遗嘱无效。
  自书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自己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也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
  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由一见证人代书。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因此,孙子不能作为老人的遗嘱见证人。
  “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孙子可以是遗嘱见证人吗”,孙子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立遗嘱时应注意,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什么是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遗嘱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公证遗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由此可见,由于遗嘱的形式不同,那么关于遗嘱见证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是有所区别的,我们可以看到,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是不需要见证人的,如果有见证人在场,那么遗嘱见证人是可以做遗嘱执行人的,因为其非必要条件;如果是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则规定是必须有两个见证人在场的,见证人的规定又是必须跟遗嘱人没有继承和厉害关系的,因此不能见证人是不可能也不可以做遗嘱执行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生活中,经常有很多用人单位想要辞退劳动者的事情发生,用人单
      在生活中,经常有很多用人单位想要辞退劳动者的事情发生,用人单位想要终止与劳动者的法律关系,有时候会签订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那么,关于解除劳动......


·民法总则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


·强奸未遂能辩护成猥亵妇女吗
      一、强奸未遂能辩护成猥亵妇女吗可以的,在律师的努力下,最终定性为较轻罪名,即强制猥亵妇女罪。先说明所受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其次,指出被告人的行......


·一、上海结婚女方出多少结婚女方出多少钱?
      一、上海结婚女方出多少结婚女方出多少钱是没有统一的答案的,况且这也并不属于我国新婚姻法所规定的内容。男女结婚需要出钱出力的这些情况都是根据每......


·在对城市的经济开发中,许多开发商需要用到有利的地势,占用他人
      在对城市的经济开发中,许多开发商需要用到有利的地势,占用他人用地时需要征求政府的同意还要对他们进行一定的赔偿,这就有了回迁房这种产品,您都认......


·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
      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一、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如果伤者伤情为轻微伤,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违反......


·一方死亡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怎么解决?
      对于牵扯到抚养费的原因,可能是夫妻双方离婚,也有可能是父母一方死亡或者失踪这些都会牵扯到抚养费的问题。国家对于抚养费方面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一......


·什么是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构成要件一、什么是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的犯罪......


·土地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土地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但是每个人都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人不能非法占据,就算政府征用也要给与一定的征地补偿......


·打人轻微伤怎么判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害的行为,不处罚。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害,情节较轻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医疗事故赔偿的行政调解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的行政调解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赔偿的行政调解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采取说服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