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不合格的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不合格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早就已经开展,但目前还有一些政府对信息公开化政策并不在意,还是自顾自的进行发展发布政策,不进行信息公开化,认为这只会增加工作量。那如果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遇到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不合格的情况,我们进行检举的话政府会受到什么处罚呢?政府信息公开不合格处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0条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5条的规定,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5条的规定,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化问题队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平时生活中如果我们能够得知政府的第一时间政策的话,我们自身也可以进行准备,接受政府的工作,了解政府的工作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不合格这种情况,我们应该积极进行检举,让政府做到真正的为人民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因不服(2012)扬江宜民初字第0268号判决书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甲,男,1966年10月30日生,住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号&#......


·一、法律规定如何立有效遗嘱?
      一、法律规定如何立有效遗嘱?自书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代书遗嘱为立遗嘱人......


·诉前应注意收集哪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释对可以用哪些证据确定权利人,可以用哪些证据认定侵权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大家在向法律提起确权之诉或侵权之诉前应注意......


·有配偶者与外国人结婚重婚吗?
      有配偶者与外国人结婚重婚吗?这种情况算重婚,构成重婚犯罪,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有配偶的人,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


·商标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商标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一、土地流转的含义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其实在很多大城市买房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现在房价普遍偏高的情况下。而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其中因为需要办理过......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钱怎么支付?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钱怎么支付?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钱恶意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不考编却有五险一金这是什么
      五险一金是法定的,是每个人都要缴纳的。考编的五险一金相对于不考编的来说福利等还是有差别的,编考编上的还有三险一金,而且在编的五险一金缴额度比......


·强迫交易罪团伙主犯带涉恶怎么判
      看具体案情而定:其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于孩子的抚养费受到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孩子的实
      由于孩子的抚养费受到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的影响,故而各地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存在差异的,各地的相关机关,都需要在了解本地实际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