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 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在办理协议离婚之前,需要当事人先对离婚相关事情协商一致,然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若没有书面离婚协议书的话,视为离婚材料不齐全,此时是无法顺利办理离婚、领取离婚证的。而具体关于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构成侵犯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假冒他人专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这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侵犯他人专......


·民事诉讼法院不同意回避中途退庭怎么办?
      一、民事诉讼法院不同意回避中途退庭怎么办?民事诉讼法院不同意回避中途退庭将会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缺席审理来进行。缺席判决制度是我国......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是什么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是什么一、价值评估带来的风险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对被投资项目进行的价值评估决定了投资方在被投资企业中最终的股权比重......


·电子证据规则有哪些
      电子证据规则有哪些一、电子证据概述1、电子证据的概念电子证据(ElectronicEnidence)一词自被使用以来,对其概念的界定,还未形成统一的认识。......


·两个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两个摩托车交通事故纠纷并不少见,但摩托车的定义模糊使得大多数人对及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定义并不清晰,遭遇摩托车交通事故纠纷的应对知识也相对薄弱,......


·交通事故导致骨折的赔偿金额是多少交通事故导致骨折
      交通事故导致骨折的赔偿金额是多少交通事故导致骨折的赔偿金没有具体的金额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周末出差算加班还是差旅?
      周末出差算加班还是差旅?周末出差算加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


·法院是否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现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


·建筑工程一般都不是有一家建筑单位独立完成的
      建筑工程一般都不是有一家建筑单位独立完成的,一般都是由几家建筑单位共同完成,如果顺利完成,工程按期交公。如果,因为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导致工程无......


·四川省招摇撞骗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四川省招摇撞骗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一、四川省招摇撞骗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冒弃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担保物划转什么时候生效?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担保物划转什么时候生效?经济的发展使得投资市场越来越活跃,而各大金融机构提供的投资方式也是五花入门,这些投资方式各有各的优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