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失物之债有哪些
一、遗失物是具体的物。
遗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种权利,比如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而且遗失物不能是不能被人控制的物,比如阳光等等。
二、遗失物的界定状态体现在占有。
比如甲丢了一只手机,那么这个时候手机被界定为遗失物是因为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占有,也就是说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实际控制。这一点是遗失物区别于埋藏物的最核心的特征。
三、是否丧失意思占有不影响遗失物的认定。
所谓意思占有,是指原所有人根据记忆的意思表示而持续的虚拟占有状态。是否丧失意思占有只区别于遗忘物和非遗忘物的遗失物,而不区别于遗失物和其他物的特征。因为遗忘物本来就属于遗失物的一种。比如甲遗忘了背包在公交车上,那由于遗忘,甲丧失了意思占有。但是如果甲无意间丢失了一个背包,那么此时甲在不断寻找背包的过程中仍然有着意思占有,但该背包依然被认定为遗失物。
四、遗失物的重新占有须通过他人的民事行为。
比如甲丢了一只手机,如果这只手机之后被甲所找到了,在丢手机至找到手机这一段持续期间内,手机处于遗失物的状态。而这个时候被甲找到了,不用说,甲重新取得了占有权;但是,除非甲能够通过自身的民事行为找回这只手机,如果这个时候手机被乙拾得了,那么不管乙今后做何种行为,收益也好,处分也好,这只手机对于甲来说,自始至终是处于遗失状态的遗失物。
具体特征:
(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二)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三)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拾得人在拾得物品后,没有非法占有,而是为了避免失主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时,其行为在本质上不属于违法的行为。但是,如果拾得人出于自身不当利益考虑,拒绝将物品返还失主时,其行为就转化为不当得利,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以上内容的分析,需要清楚拾得遗失物之债的特征,才能作出更好的判断,希望对您有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哪些情形下适用口头遗嘱
哪些情形下适用口头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法律所称的“紧急情况”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抅成虚假诉讼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抅成虚假诉讼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是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检察......
·司机全责僱主用赔偿吗
在一些运输工程方面或者是公司老板,这些都是会雇佣他人来开车子的,如果说雇佣来的人出现了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的话,作为公司老板需要赔给受害者钱吗......
·利息税的征范围包括哪些
利息税的征范围包括哪些利息税的征范围包括香港来自债券、房地产的典当、抵押借据、存款、借款、暂支或其他债务所获得的利息,除另有规定免税外,都应......
·借他人名义购房的风险都有哪些
随着各地限购政策一出,不少人瞬间就不具有了购买房屋的资格,但此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又急需购买一套房产,于是就会选择借他人名义购房,需要注意这样......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是怎样的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是怎样的?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高大宏伟的建筑,这些建筑在建设之初对质量都是有严格要求的,不然,很有可能关系到人......
·企业的净利润包括注册资本吗?
企业的净利润包括注册资本吗?净利润是指企业当期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即企业的税后利润。所得税是指企业将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所得税法规定的标......
·故意毁坏财财物罪可要求赔偿损失吗
可以要求。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可以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毁坏他人财产的,侵权人需要按财物的市场价格或者鉴定价格赔偿财产所有人的损失。......
·开发商逾期办证是否违约
买商品房最关键的是要拿到房产证,只有这样,购房者才能真正成为房屋的主人,但实际上,开发商逾期办证的情形屡见不鲜。购房者首先应当了解开发商逾期......
·单位没有工伤保险出了工伤怎么办理
可以依法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可以自己收集材料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是否缴纳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