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若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的话,则说到司机就不仅仅是肇事的

若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的话,则说到司机就不仅仅是肇事的一方了,受害的一方也是有司机的。而这里我们讨论的仅仅是肇事一方的司机,在事故发生后应该采取的措施。要是你不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该怎么办吧。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该怎么办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时,很多司机就一下子陷入了慌乱,不知该做什么。其实,只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进行就可以了。
  (1)不用承认自己对事故负有责任,也不要接受任何责任。只要把警察要求的各项事宜做到就行了。
  (2)要立即停车。声称自己对已涉及事故一无所知绝对不是个理由。所以要立即在离事故现场尽可能近的地方停车。如果没有人受伤,将车开出车流,但是要记住发生事故时汽车的痊置以备进行事故报告。对任何受伤人员都要进行任何可能的救治,提供必要的急救并呼叫救护车。如果有人受重伤或身故,你还得报告警察或交警,如果不妨碍交通,就不要移动汽车,即使实在要移的话也要标出原来的汽车位置。
  (3)立即记下所有目击者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否则以后你可能就没有找到目击者的机会了。
  (4)如果事故不严重,你就不必要留在现场。但是必须在24H内报告警察。报警时要带上自己的驾驶执照。
  (5)如在事故中有人身故,不要耽误,立即向你投保之保险公司的索赔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6)记录下面的详细情况身故发生的日期和时间;身故发生的地点;另一车辆驾驶员和车主的姓名和地址;另一车辆的车号和型号;另一车辆的保险公司名称;另一车辆的汽车车辆保险号;受伤人员的姓名和地址;目击者的姓名和地址;现场警察的姓名和所在警局。
   二、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预付医疗费?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任何医疗单位不得以医疗费用欠交而拒绝治疗。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域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由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死者的丧葬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者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一慌张肯定就无法正确的对事故做出处理,这样的结果对自身而言是很不利的,一旦造成损害扩大,那么自己承担的责任也就会加重。并且还有司机在这种情况下不清醒,居然选择逃逸,这样的行为更是往往不能采取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残疾赔偿金是否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
      残疾赔偿金是否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不属于,残疾赔偿金属于民事赔偿范围内。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


·因假期延长2023年放假工资怎么算的?
      因假期延长放假工资怎么算的?这段时间,没有上班,企业不能克扣工资,需要按照正常情况发放工资。就相当于平时的休息日那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


·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


·职工的工伤待遇能不能放弃?
      职工的工伤待遇能不能放弃?不能,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


·绑架后将人杀死该怎样处罚
      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认定为是绑架罪,属于绑架罪的加重情形,原则上适用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流程是怎样的?现在很多风投资本都非常喜欢进行股权投资,因为股权投资比通常的理财投资有着杠杆大、收益大、时间短的特点。所以,很......


·什么理由离婚离的最快
      什么理由离婚离的最快最快最简单的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银行存款继承公证费怎么支付?
      银行存款继承公证费怎么支付?1、银行存款继承公证费按照待公证财产总额的2%来支付,具体来说公证处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


·监视居住可以异地执行吗
      监视居住可以异地执行吗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


·房屋他项权利证丢失怎么办?
      房屋他项权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证明材料,是一项能够说明拥有者对于房屋的权利的材料,所以丢失的话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进行补办是十分必要的,所以......


·怎样对诉讼离婚中的财产进行分割
      在诉讼离婚中,虽然由法官对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作出判决,但如果离婚夫妻在财产上面存在争议的话,法官也是要对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那通常应该怎样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