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怎么办,怎么能撤销?

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怎么办,怎么能撤销?一、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怎么办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4、取保候审到期,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
  二、取保候审的变更与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一个案件从侦查到宣判是需要非常多的时间的,而且由于不少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比较的繁杂,所以会花费更多的时间。但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特别是取保候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如何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如何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如何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属结果犯。依本法规定,本罪的起刑点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


·申请法院移送管辖跨省的情况需要多久
      申请法院移送管辖跨省的情况需要多久跨省移送管辖时间是几个工作日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可以视为对异地审判管辖问题提供了条文依据,从......


·请求国家赔偿书的写法是什么
      请求国家赔偿书的写法是什么?国家赔偿申请书范文赔偿请求人:×××,,族,现住×××,电话:×××。赔偿义务机关:×××法定代表人:××职务......


·如果股权查封后能否增资?
      如果股权查封后能否增资?可以增资,所谓股权冻结一般只是限制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也不影响股东的其他权利,而增资从法律上看,对被冻结......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守约方就可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守约方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需要注意在房屋租赁当中也是存在这一情况的。那此时房......


·国家赔偿法的效力表现如何?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完善人权制度,让被办案机关冤枉的当事人获得赔偿,我国出台了国家赔偿法。用法律文件的形式对国家赔偿程序、赔偿时效、......


·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在现在生活中,离婚率上涨快速,越来越多的夫妇会由于一系列原因选择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属于双方自愿离婚......


·房屋产权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产权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房屋产权办理流程首先是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须带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车祸造成死亡承担怎样的责任
      车祸造成死亡承担怎样的责任一、车祸造成死亡承担怎样的责任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或者抢救无效后死......


·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况禁止结婚?
      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况禁止结婚??(一)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称为“禁婚亲”。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一......


·贩毒罪量刑2023最新标准
      贩毒罪量刑最新标准近几年来,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了大肆进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使大量毒品流入社会,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我国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