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的基本要求原则是什么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
司法鉴定活动坚持独立性原则,是由于科学技术自身的特殊性和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所决定的。从本质上讲,司法鉴定活动是鉴定人提供证据材料的活动,这种活动必须独立进行,才能有利于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真实性、公正性。鉴定活动的独立性是鉴定结论客观性和公证性的保证。 司法鉴定活动的独立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要相对独立,社会鉴定机构必须是独立的法人组织,侦查机关内设的鉴定机构应当与侦查业务部门分离;鉴定人的活动,包括鉴定方案的制订、鉴定的实施、鉴定结论的出具、鉴定人出庭质证等必须独立进行,司法机关和鉴定机构负责人不得暗示或干预;
2、 鉴定人必须在鉴定机构执业,鉴定机构对鉴定实施日常管理,对鉴定人的活动应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但不能干预鉴定结论,不能要求或暗示鉴定人出具某种结论。 鉴定活动不受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扰,诉讼当事人干扰鉴定活动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司法鉴定机构之间是平等的、独立的,相互间无隶属关系,鉴定结论不受相互制约和影响,无服从与被服从关系(当前局部地区规定对鉴定结论实行“复核鉴定”与“二鉴终局制”等均与独立性原则相抵触);
4、 实行鉴定人负责制,鉴定人的活动应对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必须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章。多人参加鉴定,对鉴定结论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鉴定书上分别注明不同意见的人数及其理由。鉴定过程中,任何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鉴定人的活动。 鉴定结论实行鉴定人负责制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办法强行统一。
5、司法鉴定活动坚持独立性原则与依法接受法律监督两者并不矛盾,而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其共同目的在于确保鉴定活动及其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我国许多司法鉴定法规、规章中,都有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应当接受国家、社会、诉讼当事人、鉴定委托机关监督的规定。
司法鉴定监督贯穿于鉴定活动的全过程,体现在各个方面。如对鉴定程序合法性的监督,对鉴定标准、鉴定文书规范性的监督,对鉴定人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监督等。
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
司法鉴定的客观性是鉴定活动的生命。其根本要求,就是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如果鉴定结论是虚假的,鉴定活动就无客观性可言。如果鉴定结论具有片面性,说明鉴定活动客观性差。鉴定活动的客观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必须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不受案情、人情、私利、内外干扰等因素的影响偏离科学鉴定的轨道,这是做到客观鉴定的前提,也是坚持鉴定活动客观性的思想保证。
2、司法鉴定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自觉接受法律监督,这是坚持鉴定活动客观性的法律保证。违法鉴定,很难达到客观要求。
3、司法鉴定必须坚持科学方法和科学标准。鉴定材料的提取、收集、保存、复制等要符合科学要求;鉴定材料的数量、质量要符合规定的鉴定条件;鉴定的步骤要符合科学原则;鉴定的手段、方法要具备科学性、有效性、先进性;鉴定结论要符合科学标准;鉴定原理必须获得科学与法律的确认。鉴定结论不符合科学标准,就是没有科学性,就是最大的不客观、不真实。鉴定结论没有科学性,就是没有客观性;
4、鉴定结论科学依据不充分,表明其客观性不强。对于不符合科学标准的鉴定结论,尽管与案件事实本身没有差错,鉴定行为也是不客观的表现。
司法鉴定公正性原则
司法鉴定公正性原则是司法鉴定结论和司法鉴定活动的服务对象—诉讼活动所追求的目的之一。 司法鉴定公正性原则,体现在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和鉴定主体公正三个方面。
1、程序公正,就是鉴定提请、鉴定决定与委托、鉴定受理、鉴定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鉴定结论的质证等环节,在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都应当体现平等原则、合理原则,更多地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在制定证据规则和鉴定法中主张鉴定提请和鉴定决定与委托实行同举证责任相一致原则,重新鉴定实行协商与限制性原则,鉴定活动实行监督原则,鉴定结论的法庭质证推行技术顾问辩论原则等都是程序公正的体现。
2、司法鉴定实体公正就是要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性、 准确性 、真实性,这是司法鉴定最大的公正,也鉴定的根本目的所在。要做实体公正,最主要的要立法规范各类鉴定的步骤、方法,制定各类专门性问题的鉴定标准,严格按科学要求办事,克服不重视科学方法,不严格遵守鉴定标准的不科学、不严肃的鉴定作风,杜绝随意性的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如果没有标准,科学上难以评断其是非,法律上就不能确定其真伪。没有科学标准的鉴定结论就是没有公正性。
3、司法鉴定主体的中立性,是确保鉴定活动和鉴定结论公正性的关键。鉴定程序和实体的公正性必须通过鉴定主体去实施。若鉴定主体不居中实施,鉴定过程与结果都可能不公正。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必须站在科学技术的立场上,不偏向诉讼主体的任何一方。这是受司法鉴定为诉讼活动提供鉴定结论——证据材料。
司法鉴定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很多民事纠纷问题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的结果对于事件解决来说影响是非常大的,如果司法鉴定出现错误或者是没有处理好的话,对双方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夫妻办离婚婚前财产需要分割吗?
?夫妻办离婚婚前财产需要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
·刑事案件自诉需要诉讼费吗
刑事案件自诉需要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公司上市申请失败后多久可以再申请
公司上市申请失败后多久可以再申请上市失败后,如果不是因为造假的原因,那在拿到证监会出具的不予核准发行上市的批文后六个月后可以重新申请。如果......
·信用卡诈骗判刑后欠款是否还需要偿还
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那往往会根据实际的犯罪数额、情节,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此时承担了刑事方面的责任后,其实还是欠着银行钱的,那一般......
·离婚房产赠与子女如何过户
离婚房产赠与子女如何过户生活在当今时代的人们,对于离婚这样的字眼并不陌生。但是令您能够引起关注的问题,往往是夫妻离婚以后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
·再婚房产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再婚房产继承规定“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丈夫的婚前财产”=丈夫的遗产如果丈夫没有立遗嘱,那么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妻子,子女,父母......
·入室抢劫常见的几种类型
入室抢劫常见的几种类型入室抢劫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1、因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引发的入室抢劫。事主或家庭成员在外与他人有经济纠纷或其他矛盾,对方纠......
·无罪释放案底怎么消除?
无罪释放案底怎么消除?一、无罪释放案底怎么消除?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
·车辆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车辆年检需要哪些材料一、车辆年检需要哪些材料(1)交强险:准备车辆年检的一项就是看一下含车船税的交强险有效日期,如果已失效或者在审车日期后三个月......
·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多久
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一方出轨是否可以进行诉讼离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话,自然是对另一方的不忠,而这样的行为也是很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多。那在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