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建设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建设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我们在进行使用土地的时候,并不是随意就可以进行使用的,是需要进行层层的审批和审核的,这其中就会涉及到很多证明的开具和发放,建设土地使用证就是常见的一种。可是,仍然有很多的人会不明白建设土地使用证是什么。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一定的介绍。一、建设土地使用证是什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用地申请按照法定程序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颁发的准予使用建设用地的证件,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法律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建设用地批准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和颁发。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区别是什么1、作用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管项目的选址、性质、用途等;《建设用地批准书》主要管项目在建设前取得土地的合法性;《国有土地使用证》主要管建筑物、构筑物所有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注明。2、颁发的部门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部门;《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3、颁发的对象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单位或个人;《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单位或个人。4、领取的时间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征收土地前;《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建设前;《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建成以后。对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来说,其实,它们之间是有很多的区别的,是两个不同的证明,对于建设土地使用证是什么这个问题来说,它实际上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我们在进行申请并获得审批通过之后,一定要好好的保存,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我国公司法股东出资方式不包括哪些
      新公司法当中的股东出资方式是比较符合现代市场化需求的,尤其是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这些无形资产,有的时候不一定就比现金出资额度少,在新公司法......


·残疾赔偿金包括哪些方面
      残疾赔偿金包括哪些方面一、残疾赔偿金包括哪些方面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


·异地第二次离婚起诉怎么做?
      异地第二次离婚起诉怎么做?一、异地第二次离婚起诉怎么做?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


·哺乳期被辞退索赔标准是什么?
      哺乳期被辞退索赔标准是什么?一、哺乳期被辞退索赔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


·土地使用权的售让特点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售让特点是什么?在我国,不管是城镇上的土地,还是农村集体上的土地,如果想要使用,就要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


·赠予房子能收回吗
      赠与房子是可以收回的,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


·公司并购和收购的区别有哪些内容
      公司并购和收购的区别有哪些内容一、公司并购和收购的区别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都包括哪些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都包括哪些在列举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情形之前,首先要了对这一名词进行解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否认所在公司的股东的有限责任,......


·一、没离婚孩子的抚养费需要支付吗?
      一、没离婚孩子的抚养费需要支付吗?没离婚孩子的抚养费也需要支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


·打架拘留取保候审都要什么?
      打架拘留取保候审都要什么?打架拘留取保候审都要提出申请,还有一些保证金或者是担保人员。在于可以最大限度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可以暂时脱离司法机......


·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玩忽职守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