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当事人约定管辖法院,是不是可以随意约定,有没有限制

法律规定了“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属于当事人可选择的管辖范围,但后面用“等”字表明当事人还可选择除上述五地之外的其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在对“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进行必要指引和限制下,赋予了当事人更多的选择权,意在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的意思自治,但并不能随意约定,选择权的范围仍在于“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临时土地使用证申请书的范文
      临时土地使用证申请书的范文临时土地使用证就是工程建设期间,因为工程变更,地质滑坡,临建设施,地方设施恢复,等建设过程中审批必须要补充增加用......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未续签劳动合同最好也不要随时辞职走人,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财物范围是如何认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财物范围是如何认定的?只要损害的是公共财产就会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财物的范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故意毁灭或......


·医疗事故鉴定时限是多长?
      医疗事故鉴定时限是多长?一、鉴定时的时间限制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


·股票质押率如何计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股票质押率如何计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股票质押率是贷款人以股票作抵押的贷款费率,费率多少是由国家制定法律规定的,有相应的计算公式,股票质押......


·合同违约不赔偿怎么办
      合同违约不赔偿怎么办?(一)在甲方不支付合同违约赔偿时,私下沟通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和平解决是首选的方法,与对方进行谈判的时候可以拿对方的利益......


·一、最新江苏省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的?
      一、最新江苏省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的?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


·一、重婚罪女方可以判几年?
      一、重婚罪女方可以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


·踝骨骨折伤残9级误工费怎么赔偿
      踝骨骨折伤残9级误工费怎么赔偿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有限公司法人逃跑了怎么办?
      有限公司法人逃跑了怎么办?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公司,判决下来后先查公司财产,没有的话看股东是否抽逃出资。法人代表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公司法人是指依......


·合同工干满十年有什么待遇
      合同工干满十年有什么待遇一、合同工干满十年有什么待遇合同工干满十年的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形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