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何处理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的情况?

如何处理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的情况?
  
  相信您都会有过丢失东西的经历吧,这时候,我们通常都是十分着急的,如果是有人捡到并且归还的话,我们会十分感激,但是也是会有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的人,想要将东西占为私有。可是,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的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的怎么处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三百一十三条??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拾得遗失物的处理规则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拾得人与权利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处理规则是: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4、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权利人支付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拾金不昧一直以来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其实不仅如此,对于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的情况,也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是需要按侵权行为处理。所以,我们在拾得遗失物的时候,如果找到了遗失人,是需要及时的归还的,如果没有找到,是需要交到公安部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产生网购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产生网购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遇到网购纠纷的时候,虽然不是只能向法院起诉,但可以说诉讼是比较好的解决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很有效的。而在产生网购纠......


·一、自己摔伤是交通事故吗?
      一、自己摔伤是交通事故吗?自己摔伤也可能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交通事故有专门的解释,“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


·哪些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作为债务人,不知道您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债务人不还债,自己拿着借贷合同去讨债,可却被认定借贷合同无效,对于这种情况,债权人肯定是犹如“万......


·法院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
      法院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既然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离婚,那么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呢?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这婚到底怎么离,是去法院还是去民......


·姓名权的侵权方式有哪些
      姓名权的侵权方式有哪些每个公民对自己的姓名都享有决定、使用、变更等等权利,这些权利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如今,姓名权受到不法侵害的现象普遍存......


·一、房屋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后需要重新订立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后需要重新订立吗?不需要重新订立的,《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


·如何认定盗窃集团中首要分子
      一、如何认定盗窃集团中首要分子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是组织、领导盗窃集团进行盗窃犯罪活动为首者,即盗窃集团中组织者领导者中的为首分子。所谓组织......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凤山镇在县城中心城区规划区内的:登场坳村、黄道山村、......


·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买吗
      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买吗买房子一般都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齐全的,但是市场交易中也有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出售。这类房子......


·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
      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一、敲诈勒索罪有无民事赔偿?敲诈勒索罪有可能会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


·劳动者不签定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是是大多数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会遇到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劳动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是一个问题,接下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