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内部行政行为是否可以提请诉讼?

内部行政行为是否可以提请诉讼?我国行政机关的行为可以大致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就是针对公务员本身的,如对公务员的任免决定、奖惩措施等。对于公务员而言,有时候会对任免决定不服,在为自己维权的时候,就要选择合理的方式。那么内部行政行为是否可以提请诉讼?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内部行政行为是否可以提请诉讼?
  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因而内部行政行为对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有重大的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将其列为不可诉行为之一,即被处分或被处理的人不服,不能申请复议,但可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如《行政监察法》第37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二、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主要区别是什么?
  1、行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实施内部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与该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之间,必定存在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以及其它隶属关系,或者存在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法定的监督关系。实施外部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与该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之间,基本上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或者其它隶属关系,而只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种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最终取决于外部行政行为的实施者所拥有的对某类行政事务的管理职能而不来源于该行政机关的领导职能。2、行政行为的作用力不同。内部行政行为通常只涉及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事务,其作用主要和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转有关,不影响外部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外部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外行使公共权利的行为,因而直接影响着外部相对人的利益。由于这两种行政行为的上述区别以及行政机关行使这两种权利的性质和依据也不同,因此,不同性质的行为引起的争议应由不同的途径予以解决,即内部行政争议由行政机关自身解决,外部行政争议由法院解决。如果将行政内部争议也交由法院解决,一方面法院不熟悉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并缺乏具体的争议处理手段,另一方面容易造成法院干扰行政机关正常工作,影响依法行政的效力。因此,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法院不受理就行政机关对行政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提起的诉讼。由此可见,内部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内部人员作出的行为,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其属于不可诉行为。即公务员对受到的处分表示不满时,不能进行复议,只能通过申诉的方式来解决。提请申诉,应该在当事人收到决议后三十天内向监察机构提出,如果对复查结果仍然不服,还可以向上级监察机构申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侦查机关查扣金额可否退赃?
      侦查机关查扣金额可否退赃?一、侦查机关查扣金额可否退赃?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


·犯贷款诈骗罪怎么处罚?
      犯贷款诈骗罪怎么处罚1、触犯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触犯贷款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包括哪些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包括哪些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


·法院对肇事者逃逸怎么判刑?
      肇事者逃逸怎么判刑?交通肇事逃逸应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量刑。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


·肇事逃逸不能免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肇事逃逸不能免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肇事逃逸不能免赔的法律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当中的20条规定出现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


·北京市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与标准
      北京市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与标准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按照相关规定将继续在6-8月份发放高温......


·对盗窃罪的金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盗窃侵犯的是他人的公私财物,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于这样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才能以盗窃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


·一般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
      一般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到公安局进行报案,从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


·取得土地使用权伊春规定的方式有哪些?
      取得土地使用权伊春规定的方式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只能拿到土地使用权。在伊春市从事商品房开发的企业,在工程建设之......


·盗取商业秘密罪应该如何报案
      盗取商业秘密罪应该如何报案?盗取商业秘密罪直接到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即可。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