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院司法鉴定时间需要多久?

法院司法鉴定时间是根据具体情况而言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每年或者每个时候,发生的事件不一样,所以鉴定时间就会不一样。 在规定期限内,鉴定人因鉴定中止、终结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完成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办理延长期限或者终结手续。 根据具体事情来确定。
  
  
  这个一般为15天到一个月,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你先提出申请,然后法院通知各方来做笔录,选择鉴定所(或摇号选择),然后进入鉴定环节,这个环节需要你的伤情达到司法鉴定状态(病情稳定),故需要大约2个月左右的时间,或更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第三条司法鉴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独立、公开;
  
  (二)客观、科学、准确;
  
  (三)文明、公正、高效。
  
  第四条凡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对外委托鉴定。
  
  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工作,上级人民法院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工作。
  
  第二章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
  
  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有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独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新建司法鉴定机构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分支机构。
  
  第七条鉴定人权利:
  
  (一)了解案情,要求委托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二)勘验现场,进行有关的检验,询问与鉴定有关的当事人。必要时,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据职权采集鉴定材料,决定鉴定方法和处理检材;
  
  (三)自主阐述鉴定观点,与其他鉴定人意见不同时,可不在鉴定文书上署名;
  
  (四)拒绝受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委托。
  
  第八条鉴定人义务:
  
  (一)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
  
  (二)保守案件秘密;
  
  (三)及时出具鉴定结论;
  
  (四)依法出庭宣读鉴定结论并回答与鉴定相关的提问。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人应当回避:
  
  (一)鉴定人系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鉴定人的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三)鉴定人担任过本案的证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四)其他可能影响准确鉴定的情形。
  
  第三章委托与受理
  
  第十条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应当采用书面委托形式,提出鉴定目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案情说明材料和鉴定材料。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3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可根据情况自行鉴定,也可以组织专家、联合科研机构或者委托从相关鉴定人名册中随机选定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第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可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拟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文书、检验报告、勘验检查记录、医疗病情资料、会计资料等材料作文证审查。
  
  第四章检验与鉴定
  
  第十六条鉴定工作一般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审查鉴定委托书;
  
  (二)查验送检材料、客体,审查相关技术资料;
  
  (三)根据技术规范制定鉴定方案;
  
  (四)对鉴定活动进行详细记录;
  
  (五)出具鉴定文书。
  
  第十七条对存在损耗检材的鉴定,应当向委托人说明。必要时,应由委托人出具检材处理授权书。
  
  第十八条检验取样和鉴定取样时,应当通知委托人、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到场。
  
  第十九条进行身体检查时,受检人、鉴定人互为异性的,应当增派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第二十条对疑难或者涉及多学科的鉴定,出具鉴定结论前,可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第五章鉴定期限、鉴定中止与鉴定终结
  
  第二十一条鉴定期限是指决定受理委托鉴定之日起,到发出鉴定文书之日止的时间。 一般的司法鉴定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疑难的司法鉴定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通过上述内容的讲述对于法院司法鉴定时间的了解应该清楚一些了。对于这种问题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万事万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变化之中,一成不变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司法鉴定机构对是否中止、终结应当做出决定。做出中止、终结决定的,应当函告委托人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诉讼请求交通费赔偿可以吗?
      民事诉讼请求交通费赔偿可以吗?我们应该都清楚,在我们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会产生各种费用,比如来回奔走的交通费。那么,我们是否能在民事诉讼请......


·老人有退休金是否还需要给付赡养费
      最近几年退休的老人基本上都能每个月按时领取一定数额的退休金,这样基本就能满足其日常的生活开支。因此有的人就在问了,老人有退休金是否还需要给付......


·司法鉴定轻微伤怎么处罚?
      司法鉴定轻微伤怎么处罚?(一)、治安处罚: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


·大家都知道,交警部门在日常执勤的时候,如果发现司机精神恍惚或
      您都知道,交警部门在日常执勤的时候,如果发现司机精神恍惚或者满身酒味的话,肯定要对司机进行酒精测量的。如果司机是酒驾的话,那么就按照酒精测量......


·武汉婚姻律师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武汉婚姻律师诉讼离婚的一般程序,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第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


·年最新山东滨州市惠民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东滨州市惠民县征地补偿标准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土地共有二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包括孙武街道办事处一部分、何坊街道办事处一部分及武定府街......


·错判案件国家赔偿多少钱?
      错判案件国家赔偿多少钱?一、错判案件国家赔偿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


·二手房折旧费应该怎么评估
      二手房折旧费应该怎么评估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物......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一、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知识产权,根据我国有关......


·武汉社保补缴政策具体?
      武汉社保补缴政策具体有哪些根据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如在补缴时间......


·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有哪些?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单位和个人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可以凭其入股,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