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立案起诉书怎么写?


  
  总有不如意的婚姻,两人走到离婚的地步的话,共同孕育的孩子就成为夫妻之间纠纷的主要缘由,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就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便男女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但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那么子女抚养权立案起诉书就起到了作用。
  
  
  子女抚养权的概念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 。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孩子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或者孩子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孩子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孩子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 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的;
  
  ②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孩子行为,或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 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孩子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孩子抚养权变更起诉书,起状怎么写?应注意哪些问题?
  
  ?上面说了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具备的条件和一些注意事项,实际上在拟写孩子抚养权变更起诉书,起状的时候注意一下上面说到的问题,只要是符合其中任何一项法定事由的,都可以成为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具体来说:
  
  1.原被告要列明,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2.诉讼请求是什么。说白了,就是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由谁支付孩子抚养费,还有就是诉讼费用的承担等。诉讼请求一定要明确。不需要太多,达到主要目的就可以了。
  
  3.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需要详细点,主要要说明对方有哪些方面不适合抚养孩子,自己抚养孩子有哪些方面更有利等等。
  
  4.结语和敬辞。在孩子抚养权变更起诉书末尾需要把起诉的目的和希望说出来,另外就是客套的敬辞。
  
  总的来说,孩子抚养权变更起诉书没有太大难度,主要在“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如果理由不够充分,法院是不会支持诉讼请求的。当然,如果自己写不了或写不好,可以请律师代写
  
  父母离婚最大的受害者会是孩子,孩子是无辜的。因此离婚时,双方很多情况下会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可以用子女抚养权立案起诉书来约束双方对孩子负应尽的义务,以免在这期间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对孩子的心理上也会造成不可磨灭的阴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无证轻微肇事逃逸处罚制度是什么?
      无证轻微肇事逃逸处罚制度是什么您都知道在我国只有在取得驾驶证以后才可以进行驾驶,这是对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任的一种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当......


·1.如果是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
      1.如果是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交纳6个月后,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2.如果是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交纳1年后,才可以使用住房......


·公司法对表决权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表决权规定有哪些?一个公司往往会有多位股东,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为了保障各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等会议时拥有表决权,......


·私闯民宅收集证据难么?
      私闯民宅收集证据难么?法律规定私闯民宅的取证只要有人证、物证、书证那么一般就可以证明当事人私闯民宅,私闯民宅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且......


·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一、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多久?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37天,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


·法律上醉酒驾车的意思是怎样的
      法律上醉酒驾车的意思是怎样的?醉酒驾车从字面意义上了解就是喝醉酒之后开车。我们知道,醉酒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醉酒状态下开车很容易发生交......


·自然人股东离职股权怎么办
      一、自然人股东离职股权怎么办股东辞职的,只是辞去在公司的职务,其股东身份及所持有的股权不受影响。如果股东愿意退出股份,可以将股权转让给......


·雇佣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雇佣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交通事故的发生,最难的就是索赔问题。如果双方都有保险还比较好协商,反之则就比较麻烦。而更让人麻烦的是雇主......


·我国公检法机关历来对于那些认错态度比较好的犯罪嫌疑人,都是秉
      我国公检法机关历来对于那些认错态度比较好的犯罪嫌疑人,都是秉承着宽容的处罚原则的。当然,其中也不乏有一些人知法犯法,甚至在被发现以后,仍然不......


·打架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打架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包括住院期间及医嘱休息的时间,如果有工作,将每月工资除以30天得到每天工资,如果没有工作或是其他,请参照当地的赔......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成员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成员罪,是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