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争取探视权需要律师吗,探视权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纠纷问题大多都源于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和孩子的抚养权纠纷,如果孩子处于幼儿期的话男方是无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或者说自身存在很大错误的话,孩子的抚养权也是无法获得的,这时候我们能够争取的就是孩子的探视权。那争取探视权需要律师吗,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争取探视权需要律师吗
  
  一般来说探视权问题是没有必要邀请律师的,但是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请律师解决离婚这方面的问题会更好一些。
  
  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具有交流、沟通意义和人情味。离婚后,不与子女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交流的渴望。通过探视权的行使,子女与探视的父亲或母亲之间能够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和交流,使子女获得平时单亲抚养下所缺少的另一方的关爱,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同时使前去探视的一方增加与不由其直接抚养的子女之间的感情,形成对子女未来发展的关心,从而更加主动、自觉地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因此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探视权就是探望权。
  
  1、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2、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
  
  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如果没有获得抚养权的话,探视权就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不过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获得探视权,除非是自身有非常大的过错,所以探视权的问题我们是不用担心的,一般都不用过于担心这方面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我国规定醉驾几天能到检察院?
      在我国规定醉驾几天能到检察院?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一般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对涉嫌酒驾者扣车......


·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理?
      在诉讼离婚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往往在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权归属上面,谁都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法院针对抚养权的归属做出裁决后,接下来双方就得处理......


·注册资本变更如何变更章程?
      注册资本变更如何变更章程?1、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未必免责吗?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未必免责吗?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不需要赔偿商业险,只需要赔偿交强险。第三者商业险不同于“交强险”,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必须承担赔......


·大家可能听说过阻碍军事行动的内容,但是对于阻碍军事行动的具体
      您可能听说过阻碍军事行动的内容,但是对于阻碍军事行动的具体内容并不了解,对于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认定更是知之甚少,阻碍军事行动罪是有严格的认......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


·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在哪打印
      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在哪打印一、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在哪打印1、在电脑浏览器上打开社保网上服务平台,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这一项并点击进入。2、下一步......


·首次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资料?
      土地使用证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证明单位或个人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那么首次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资料呢?办理土地使用证一般需要土地使......


·哪些条件会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条件,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刑法对使用假币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对使用假币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对使用假币罪规定的判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使用假币;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


·先写借条后汇款有效吗?
      先写借条后汇款有效吗?先写借条后汇款有效,只要确实也存在着汇款的事实,那么不管先后顺序都是属于有效的。有汇款记录,是可以证明借条的效力的。借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