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是什么,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在当前社会还是比较少见的,很少人会接触到这方面的内容,不过这并不带表这些内容不重要,也不代表这些内容我们不会遇见,社会中有不少的老人为了能够让自身在老后能够被抚养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所以这是我们要去了解的内容。那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是什么呢,遗赠扶养协议是什么呢?
  
  
  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
  
  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是谁
  
  《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根据《继承法》,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虽然未对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主体作出明确规定,但按照法学界的主流观点,遗赠扶养协议应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社会组织与被供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明确规定,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
  
  虽说我们大部分人都不会接触到遗赠扶养协议,但其实在社会中谁都说不定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对自身来说这是有一定好处的,而且能够被我们自身所用,年纪大之后我们也可以采用这种形式保障自身的生活和后事,所以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使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如果还需了解,请继续浏览下面的延伸部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构成脱逃罪的条件包括哪些
      构成脱逃罪的条件包括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对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进行拘留、逮捕、羁押、监管是司法机关依......


·一、醉驾进了看守所如何保释?
      一、醉驾进了看守所如何保释?醉驾只要缴纳一定保证金或提供人保,保证随叫随到,可以向公安申请办理,一般会批准。目前醉驾属于应该判刑的犯罪行为由......


·要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最重要的就
      要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最重要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事故,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在实际处理事故的过程......


·广州市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广州市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单建式人防工程常常在在火车站、汽车站这样的地方使用,平时是地下商业设施,战时转换为人防工程,为了规范单建式......


·法院工程款经济纠纷执行期限
      法院工程款经济纠纷执行期限对于经济纠纷的问题,我们需要注意,经常会遇到在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不予执行的情况。那么,法院工程款经济纠纷执行期限是......


·超过重新申请工伤鉴定时间怎么办?
      职工在车间遭遇安全事故后,应该通过单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情况下,鉴定机构会在一个月内出具工伤认定结果。如果职工对其不服,还可以申请重新工......


·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1、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所谓玩忽职......


·故意伤害的加重情节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的加重情节是怎样的有两种加重情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


·根据规定吹气多少算醉驾?
      根据规定吹气多少算醉驾?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


·委托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相信您对于司法鉴定并不陌生。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可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像人身损害案件、交通赔偿案件等都出现了司法鉴定的身影。司法鉴......


·凭规格销售合同
      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为一方(简称为甲方,由______先生代表);       (地址)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