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律师法律援助规定的具体内容

公司律师法律援助规定的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公司律师
  公司律师:公司律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司法部颁发的法律执业资格,在企业内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为企业内部提供法律服务并依法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我国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可以使公司律师通过参与企业的各种经营事务,将法律服务直接引入企业决策层面,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公司律师必须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执业资格,只能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不得面向社会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以外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二、法律援助制度
  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助人提供法律援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广东俨道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律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每位注册律师均应承担国家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不得拒办法律援助中心和本所指派的法律援助事务,律师助理也应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事务,但指导律师不得将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援助事项交给律师助理单独办理。
  第二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应当统一登记及收、结案,法律援助申请人的有关申请材料,必须附卷。
  第三条律师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认为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其提供获得法律援助的有关知识,让其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并报告所属部门负责人。负责人认为可直接由本所提供法律援助以减轻国家负担的,可以决定受理,并指派合适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三、法律援助程序
  1、法院指定辩护的,本所接受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统一指派。
  2、其他诉讼的法律援助,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由本所统一接受指派。
  3、非诉讼的法律援助,申请人应当向住所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本所接受统一指派。
  4、律师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认为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其提供获得法律援助的有关知识,让其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并报告所属部门负责人。负责人认为可直接由本所提供法律援助以减轻国家负担的,可以决定受理,并指派合适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应尽职尽责,注重质量,文书齐全,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如需二审的,原则上应继续办理,负责到底,不必再另行指定。办理一、二审案件的,可计算为两件法律援助案件。
  无偿承担法律援助事务,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为办理法律援助事务而产生的差旅费、文印费等费用,由本所据实报销。
  帮助人们充分认识到公司律师法律援助规定,在遇到困难时能够理智的去向律师寻求帮助,普及公司律师法律援助规定能够尽量的减少公司律师的烦恼。让公司律师能坚持自己的操守和公司的规定。为公司和人们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汽车划伤,补划痕险怎么办
      划痕险对于我们的家用车有着重要的作用,可以避免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小剐蹭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帮助我们更好的处理一些他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其中补划痕......


·什么是刑讯逼供罪转化犯
      刑讯逼供罪主要发生在司法工作人员之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但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会造成伤害,如果致人伤残、死亡,就会依照故意伤......


·购买房屋是现代人都会做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对于想要结婚的年轻人
      购买房屋是现代人都会做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对于想要结婚的年轻人来说,这可以说是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购买房屋是需要相关的申请书的,因此您想要知道......


·知道工程质量保修金由谁支付吗
      知道工程质量保修金由谁支付吗?干工程这一行的都知道,在施工过程中很难知道工程有没有偷工减料。即使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在验收的时候也未必能及......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那些呢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那些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


·起诉探视权需要哪些资料
      起诉探视权需要哪些资料因探望权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的材料: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


·怎样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者主动或者被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会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怎样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确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关系到劳动者自......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流程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流程注意事项是怎样的遗漏或错误追加当事人(1)应当追加的情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必须适格,且不能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


·股东转让股份与抽逃出资的区别有哪些?
      股东转让股份与抽逃出资的区别有哪些?1、定义不同。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


·主板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主板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一、主板上市:1、含义: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企业在国家主板市场上发行上市。主板市场是指传统意......


·公证处怎么样集体土地使用证?
      公证处怎么样集体土地使用证?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像农村宅基地就属于集体土地,农民要想使用宅基地,就得拿到集体土地使用权,办理好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