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面对信用卡诈骗持卡人要怎么防范?

信用卡是根据我们在网上可以查到的个人信用状况而审批的相应额度的透支卡片,他可以帮助我们在不动用自己资金的条件下,先行消费,后期再还款,给了资金紧张的一部分人可以流转资金的时间。但随着信息流通速度的加快,我们的个人信息越来越不安全,许多的不法分子通过诈骗的手段盗取信用卡的资金,给持卡人造成损失。那么面对信用卡诈骗持卡人应该如何防范?教您几招。
  
  一、信用卡诈骗的司法解释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者。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的影响的;等等。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20万元。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属于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的;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二、面对信用卡诈骗持卡人要怎么防范
  信用卡在我国快 速发展,持卡人数量与日俱增。虽然国内用卡环境日益成熟,给持卡人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便利,但偶尔发生的信用卡风险事件还是让人有些担心。其实,防止信用卡诈骗很简单,只需记牢以下几点:1、手机信息勿轻信,确认来源最重要。2、刷卡密码保护好,金额核对需仔细3、消费签单妥保存,随意丢弃不可为4、支付记录要监督,账号密码勿泄露5、额度管理不小视,支付限额先设置信用卡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小的便利,但相应的由于信息的保密措施还没有那么严谨,个人信息的泄露使我们的信用卡也面临着不小的风险。许多的不法分子就通过短信等诈骗方式骗取持卡人卡内资金,使持卡人遭受信誉及经济上的损失。面对信用卡诈骗持卡人应该时刻保持警惕,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和密码,不让犯罪分子有可趁之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醉驾十级伤残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醉驾十级伤残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醉驾致人十级伤残涉嫌交通事故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


·民事案件中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民事案件中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


·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


·租赁商铺违约金怎么算
      在商铺租赁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违约的情况,此时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责任,通常就是要求支付违约金。那么租赁商铺违约金怎么算呢?我们将在下......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处理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处理现实中,欠钱不还的朋友大有人在,而且还有些人“引以为荣”,很多债权人对这些人是深恶痛绝,后悔当初怎么借钱给他,那么朋友欠......


·一、残疾赔偿金中含误工费吗?
      一、残疾赔偿金中含误工费吗?残疾赔偿金中含误工费,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


·为索要赌债扣押他人是非法拘禁还是绑架
      看具体情况:其一、行为人以非法索要赌债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索要赌债的,构成绑架罪;其二、为索要赌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达......


·公司拖欠工资起诉强制执行应该怎么办理
      公司拖欠工资起诉强制执行应该怎么办理(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扒窃分地点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扒窃分地点吗?扒窃发生的地点是车站、码头、广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或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


·土地征地补偿款怎么发放?
      土地征地补偿款怎么发放?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是发放给村集体组织,然后由组织内部再行进行一个具体的方案讨论,一般情况下都是开一个会议,然后在会议......


·丈夫服刑多久自动离婚?
      一、丈夫服刑多久自动离婚?无论服刑多久都不能自动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与服刑人员离婚也分为两种情况,即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虽然这跟普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