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是怎样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对事故现场做出调查肯定是必不可少的,毕竟现场会遗留下来很多的证据,这对事故的处理是尤其重要的。那实践中,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是怎样的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属于交通事故,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对经过调查不属于交通事故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表明执法身份,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
  
  急救、医疗人员到达现场的,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交通警察应当积极协助。
  
  交通警察调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现场调查内容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
  
  (三)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四)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或者意外情况;
  
  (五)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
  
  (六)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实。
  
  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现场图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依法传唤。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肇事人、其他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或者讯问。询问或者讯问时,应当根据需要问明交通方式、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机动车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日期、驾驶经历,驾驶前活动、休息、餐饮情况、驾驶时身体状况,所驾车辆状况、保险情况,行驶路线、驾驶时间、行驶速度,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临危采取的措施及主观心态等与交通事故有关的情况。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有关部门。
  
  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二、对交通事故现场图有异议怎么办
  
  现场图是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在勘查事故现场时,按照标准图形符号绘制的记录交通事故现场有关情况的示意图。
  
  现场图绘制的是否准确,关系到事故责任的认定,因此当事人必须提起重视。对于现场图有异议的,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可以提出异议,也可以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提出。
  
  1、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可以提出异议。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如发现事故现场图不实际不符的,应当立即提出,要求更正,或者要求有关人员进行解释。当事人是否在事故现场图上签字,不影响到现场图的效力。
  
  2、当事人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对现场图有异议的,仍有权提出异议,但应当负举证责任。至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现场图有异议能否申请行政复议这个问题,答案应当是否定的。交警制作现场图是公安机关的调查行为,并不是一种。根据行政复议法,只有对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才可以申请复议。因此当事人向交警提出异议而交警不予采纳时,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向信访部门申诉。
  
  在当事人因对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或因对交通事故的赔偿不服而提起民事诉讼的,现场图是一份极其重要的证据。但如果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也可以推翻现场图认定的案情事实。
  
  这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毕竟需要经过调查之后,才能实际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这样当事人才能根据划分的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侵犯外观设计怎么起诉
      认定别人对外观设计有侵权行为,首先应该确定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否有效,以及外观设计专利权涉及到的保护范围。我国的《专利法》中也规定了外观设......


·劳动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纠纷调解的方式有哪些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调解、劳动仲裁以及诉讼。针对其中的调解,具体还包括了一些详细的调解方式。那么您知道劳动纠......


·拐卖妇女儿童罪司法解释
      近年来随着”打拐“活动的紧张进行,”拐卖妇女儿童罪“这个罪名也被人们所熟知。国家对此也高度重视,加大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事处罚。今天我们就......


·工程质量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吗?
      工程质量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吗?工程质量纠纷可以诉讼处理,在工程进行发包后,发包人要与承包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要约定工程交付质量、工程款支......


·法律规定对盗墓如何处理
      对盗墓如何处理我国法律上没有“盗墓罪”这个罪名,盗窃坟墓的行为有可能涉嫌盗窃罪和盗掘古墓葬罪。盗窃普通坟墓,盗窃财物金额达到立案标准的,涉嫌......


·放弃继承房产权需要什么手续
      放弃继承房产权需要什么手续?放弃继承房产权一般需要出具放弃继承权的书面协议,此外不需要办理其他的手续。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


·小区噪音扰民归谁管2023
      小区噪音扰民归谁管2023一、小区噪音扰民归谁管1、当居民对周边噪音进行投诉时,市政府的投诉受理中心会根据噪音的种类,把投诉件根据职责来转交给......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一、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


·抵押后的房产可以买卖吗
      房产作为绝大多数家庭价值最高的财产,在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时候可以用来解燃眉之急,如抵押、出卖。如果两者相结合,不少人都会有这么一个疑问,即抵......


·故意伤害构成刑事案件赔钱吗
      故意伤害构成刑事案件赔钱吗?故意伤害构成刑事案件也需要赔钱的,受害人可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


·现在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现在买房子首付多少钱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