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侵犯土地使用权怎样赔偿

侵犯土地使用权怎样赔偿拥有土地后有很多人都不会直接对土地进行使用,而是将土地使用权出租转让给他人,当然也有的人在一些时期内会选择放置土地暂时不进行管理,但这样的话可能还会遇到他人土地侵权的情况。自身的土地权益受到侵害会受到怎样的赔偿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侵犯土地使用权怎样赔偿呢?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侵害土地使用权,应当承担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1)停止侵害,即土地使用权人在其土地使用权权遭到非法侵害时,有权请求侵害方停止侵权,或者请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民法院等依法责令侵权人停止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2)返还原物,即侵权人非法占有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或者其他财产,土地使用权权人有权请求其返还其非法占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或者请求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依法责令侵权人将非法占有的土地或其他财产返还土地使用权人,同时,还应该返还土地和其他财产在被非法占有期间的孳息。(3)恢复原状,即在土地使用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土地使用权主体有权请求侵权人或者请求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依法责令侵权人将受到损坏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恢复原来的状态。(4)排除妨害,即侵权人非法干涉、阻碍、妨害权利主体行使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或请求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依法责令其排除行使土地使用权的障碍,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即农民集体组织为阻止承包经营权人耕作其承包地而设置障碍、停供水电以及阻止通行等,应承担排除妨害的民事法律责任。(5)赔偿损失,即侵权人侵害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给土地使用权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土地使用权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或者请求土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以其财产赔偿土地使用权人所受到的财产损失。民事纠纷的情况很多人都会遇到,一般来说我们都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但是涉及到土地方面的问题的话一般通过协商是很难解决的,侵权土地使用权怎样赔偿的问题被很多人所关注,一般赔偿也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所以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我们还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拆迁安置房的界定
      拆迁安置房的界定《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一、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够主张?
      一、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够主张?强制执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是能够主张的,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


·该怎样确定商品房交付时间
      该怎样确定商品房交付时间现在很多人网上买东西都会问一句几天能到,其实购买期房与网购相差无几,都需要与对方确定交货时间,但毕竟商品房又不同于网......


·商标注册之前使用是否侵权
      商标注册之前使用不属于侵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


·因受贿给国家集体带来损失,如何判刑?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为了贪图利益,不惜违反国家法律,贪污受贿,给国家和公民造成了损失。如果受贿行为严重,则会构成受贿罪,我国法律对受贿罪有明确......


·女方怀孕离婚怎么分财产
      女方怀孕离婚怎么分财产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


·公司转让借款该怎么追回
      公司转让借款该怎么追回<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


·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收购资产的程序
      收购资产一般停牌多久,收购资产的程序公司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公司要不断的发展和壮大自身。如果发展不顺利就会被收购,......


·父母生前债务子女是否需要承担
      父母生前债务子女是否需要承担一、父母生前债务子女是否需要承担?父母生前债务子女是不需要承担的,但子女继承遗产时,需要清偿债务,超过遗产实际......


·夫妻注册公司怎么退出
      可以办理股权转让,去工商局变更就可以了,然后根据公司章程约定退出。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的?
      一、财产继承的顺序(一)一般情况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