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加了班之后,若员工想要要加班费的话,则首先要是在单位安排下

在加了班之后,若员工想要要加班费的话,则首先要是在单位安排下进行的加班。若是在周末加班,并且之后也安排了补休的话,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可以拒绝支付加班费的。那要是在其他情况下安排加班之后,员工可以怎么要加班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员工可以怎么要加班费
  
  (一)、什么是加班费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本条肯定了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关于支付加班费的立法精神。
  (二)公司不给加班费怎么要
  公司不给加班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谁承担证明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
  《司法解释(三)》第9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加班又没有加班费这个问题一直是我国劳动法司法审判领域的一个难点,有观点认为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因为用人单位有保存考勤记录的法定责任。也有观点认为加班事实应根据民事诉讼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进行确定。本条司法解释出台,一方面明确了加班事实举证责任的分配,另一方面也为尽可能保护劳动者权益留了一点小尾巴:“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但总的来看,未来一段时间内,劳动者如要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加班费,需要在工作期间注意搜集维权证据,比如真实有效的考勤记录、签到打卡表格等相关材料。然而,此次《司法解释(三)》的出台,企业并不能轻视加班费的管理。企业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工时、工资和考勤休假制度,通过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来有效预防加班费支付事项上的法律风险。实践中,要是劳动者主动加班的话,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向单位要加班费。因此,各位需要注意并不是只要加班了,就都可以主张加班费。还需要看是否是在单位安排下进行的加班。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仅有转账凭证可以认定借贷关系吗
      目前社会上因为社交软件的发展,金钱流通更加方便快捷,资金往来可以通过平台转账方式完成,此外,很多人对于较大金额的资金转账时,会选用银行账户转......


·比较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不同
      比较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不同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


·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类型中审判程序违法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审判民事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是由于各个法官的法律素养不一致,就会出现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类型中审判程序违法的情况,导致出......


·现金的借条应该怎么打?
      现金的借条应该怎么打?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借款......


·一、关于老人赡养的财产分配怎么进行?
      一、关于老人赡养的财产分配怎么进行?首先对于遗产继承,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法定第一顺继承人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依照......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因交通事故赔偿而向法院起诉的,属于财产案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1、不超过1万元:每件......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草民事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过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过程是怎样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过程一、主要审核环节简介(一)受理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职务发明创造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发明的归属权吗?
      职务发明创造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发明的归属权吗?职务发明创造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发明的归属权,若是没有约定的,一般职员可以获得单位支付的经历报酬,......


·骨折司法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因为交通事故,打架斗殴或者是其他一些意外情况导致自己骨折的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司法鉴定。因为是否骨折或者骨折的严重程度,这都需要以司法鉴......


·审查起诉期间脱逃或者逃避的怎么处理?
      一、审查起诉期间脱逃或者逃避的怎么处理?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应当及时通知侦查机关,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追捕活动。人民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