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土地农民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2013年征地补偿新标准》: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主要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三、政府征收土地农民维权三个办法,具体如下:第一是集体起诉政府。国家规定征收农民土地必须按照年产值算,补偿5-10年的。第二个办法是向省里反映,彻查此事。第三个办法,走媒体路线,将事实曝光。综上所述,政府征收土地农民维权的问题,农民可以向上级政府回报、请求法律的援助或是寻求媒体的帮助来保护自已的相关权益。但是,关于政府征收土地,农民感觉自已的权益受到的侵犯还是要政府提高对征收土地的农民的补偿,把征收的土地可以让农民利用起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签订净身出户协议是否有效
净身出户协议是否有效净身出户就是离婚后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这样的协议一般在婚前就已经签订,表面看来是对爱情和权益的双重保障,出轨......
·没有劳动合同企业可以免责吗?
没有劳动合同企业可以免责吗?1、《合同法》第117条、第118条规定,只有不可抗力可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而且不履行合同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随着法律建设的逐步发展,对于劳动者的保护越来越规范。在新劳动法中,对于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进行了新的调整,包......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依据有哪些?工程质量不达标,不仅会拖累当地的经济发展,还会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危害,有些企业一味追求高收益,对工程质量并没......
·一、离婚后男方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一、离婚后男方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吗?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侵权人财产不足赔偿标准怎么办?
侵权人如果被判处财产侵权的要被处以罚款处罚等其他处罚。但是会有一种情况出现就是侵权人的财产金额并不足以能够支付起法院判决的罚款金额。那么侵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土地怎么办理?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土地怎么办?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1、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
·受害人原谅入室盗窃能撤诉吗
一、取得受害人原谅入室盗窃能撤诉吗?民事方面可以撤诉,刑事方面警察不会撤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
·一、出租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要赔偿?
一、出租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要赔偿?出租交通事故误工费是需要赔偿的,但是出租车应该是营运损失,而非误工费。误工费根据事故前的三个月平均工资计......
·代写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条件?
代写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
·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钱?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