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一方自行抚养抚养费还有么?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会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会对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做出规定。有时候,双方会商定由一方自行抚养子女,这种情况在经济条件好的家庭离婚中比较常见。而通常情况下,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一方自行抚养抚养费还有么?我们围绕这个问题,和您具体做个讨论。
  一、离婚一方自行抚养抚养费还有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以财产折抵抚养费,即双方分割共同财产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将自己分得的财产作为抚养费一次性给付孩子。虽然这些作为抚养费的财产仍要由孩子的监护人管理,表面看来与前一种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相同,但实质却大相径庭。因为抚养费问题已经在离婚协议中与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常不再需要另行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二、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综上所述,自行抚养的意思是由离婚夫妻一方抚养子女,一般情况下,对方不用支付抚养费。至于自行抚养抚养费在哪些情况下支付,则要看实际情况。当后期因子女就学、物价上涨等因素,抚养孩子一方不能很好的尽到义务时,就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其实,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为了孩子健康成长,没必要在抚养费上面引发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实习期内上高速的规定是什么?
      ?实习期内上高速的规定是什么??一、实习期内上高速的规定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前,禁止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


·在我国怎么算是网络诈骗?
      在我国怎么算是网络诈骗?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工具,在方便我们日常生活的时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有机可乘的渠道。现在网络上就出现了很多网民在......


·累犯绝对不可以缓刑么?
      一、累犯绝对不可以缓刑么?累犯是不可以适用缓刑的,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


·起诉离婚调解不成多久开庭
      起诉离婚调解不成多久开庭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实践中有长有短。但法院立案至判决的时间也就是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


·持刀伤人造成轻伤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持刀伤人造成轻伤公安机关怎么处理持刀伤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公安局侦查期间一般为两个月,......


·土地承包合同遗失证明怎么开的相关内容
      土地承包合同遗失证明怎么开的相关内容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土地承包在农村是非常多的,也......


·只有一个红灯左转是闯红灯吗
      不算。车辆在驶过停车线,再驶到路口中,再通过整个路口才算闯红灯。交通部门会通过监控确定车辆是否闯红灯。一般情况下如果闯过停止线后,刹停车哪怕......


·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状态不是一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实践中还有可能出现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情况,当然也只有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认定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


·醉驾吊销驾照日期以什么时间为准
      醉驾吊销驾照日期以什么时间为准应该是以法院的判决执行书上面的日期为准,应该是罪名成立的日期。二、职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怎么认定?
      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怎么认定?目前社会上存在许多善意取得不动产抵押权的事件。我国法律承认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但必须符合要件才能构成抵押......


·包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包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