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抗辩权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抗辩权的法律风险是什么您对于抗辩权了解的可能不是很多,抗辩权哥行使权是相对的,抗辩权的行使意味着行使权就受到阻碍。行使抗辩权对行使权的行使过程发生了质疑,但是抗辩权的法律风险也是存在的,在行使抗辩权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抗辩权的风险,确保自己行使抗辩权的过程合法,确保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抗辩权究竟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可以到文中了解。
  一、抗辩权的法律风险
  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当后履行债务一方满足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时,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即先履行债务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销售合同中,通常销售方应当现行履行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法律义务,为先履行义务方,在符合上述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交货或提供服务。但在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中,有可能因对买方履行能力基于不充分证据对买方履行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在不具备行使条件下中止履行导致违约行为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也有可能因为没有按照合同法规定的方式行使非但无法保障自己的权利,反而引发如损害赔偿责任等法律责任风险。
  二、风险的防范措施
  为了防范上述不安抗辩权行使给销售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企业应恰当行使不安抗辩,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权。首先,企业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有符合合同法第六十八规定的情形,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如不当行使则反而被认定为违约行为,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应注意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行使。第一步:通知对方中止履行或暂停履行合同,并给对方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第二歩: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不同反应做出不同应对策略,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能力的,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可以拒绝履行。第三步行使合同解除权,再次发通知表示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效力自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生效。但后给付义务人有异议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与仲裁机构确认合同解除效力。您必须严格把握,确保风险可控,法律的风险控制不好,很可能让自己陷入到法律的纠纷中,甚至官司缠身。当然抗辩权的法律风险也是在行使抗辩权的过程中产生的,因此您要时刻关注风险问题,不能忽略任何小的风险,一旦不注意,都有可能引发为大风险,因此,您要了解风险,学会规避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
      一、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


·医疗事故鉴定患者提供材料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患者提供材料有哪些1、鉴定申请书。提交的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要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与病人的关系以......


·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遵循哪些原则?
      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遵循哪些原则??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玩忽职守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玩忽职守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玩忽职守量刑是怎么规定的?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


·
      一,当事人离婚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怎么分割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有哪些(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


·并购基金的退出方式的内容有哪些
      并购基金的退出方式的内容有哪些一、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通......


·据不少人反应
      据不少人反应,由于之前缺乏购房经验,而在买房的过程中其实也没有多加小心注意,之后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这也从侧面提醒各位,在购房的时候要小心......


·子女抚育费如何支付,不给抚育费怎么办
      子女的抚育费,其实很多人都清楚,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提到这个问题。虽然知道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育费,但是这个子女抚育费如何支......


·4万借条被起诉后怎么处理?
      4万借条被起诉后怎么处理?一、4万借条被起诉后怎么处理?4万借条被起诉后,是需要根据实际来协商还款处理的,如果在履行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对方是......


·民事诉讼时效多长时间?如何规定?
      法制节目中总会出现民事诉讼时效这一名词,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丧失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