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个人使用有哪些处罚措施
一、童工个人使用有哪些处罚措施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住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2、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4、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条第1项、第2项、第3项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5、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6、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禁止使用童工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使用童工的情况,不予制止、纠正、查处的;(2)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反规定发放身份证或者在身份证上登录虚假出生年月的;(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发现申请人是不满16周岁的未成人,仍然为其从事个体经营发放营业执照的。
二、怎么认定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法律对于童工的保护深入到社会各个方面,目的在于切实的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对一些恶意雇佣童工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从根本上保护童工的身心健康发展,杜绝一些恶性的非法雇佣行为,为您营造一个良好的用工环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如何收费?
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如何收费?一些刑事案件受害人,本身家庭条件不好,在申请民事赔偿的时候,无力承担高额的律师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其可以尝试向法......
·工伤医疗费不能报销部分由谁承担?
工伤医疗费不能报销部分由谁承担?工伤医疗费不能报销部分由谁承担工伤医疗中,不能报销的费用按所在省市规定分别情形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和医疗机构......
·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区别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遇到歹徒或者危险分子的时候,我们采取正当防卫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有时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往往就是一线之隔,稍一不留神,我们本应......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影响
一、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
·双胞胎孩子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在离婚时,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无法办理离婚手续,故而一方当事人会请求人民法院裁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大热点问题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大热点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双方两个人的损失,也横容易造成两个人的矛盾激化,所以您一定需要了解一下关于......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手续一、申请手续应向赔偿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是否属于受援助对象,还得......
·在校大学生酒驾如何免除治安处罚
关于在校大学生酒驾如何免除治安处罚会不会被拘留的问题,答案是可以拘留的,但根据治安管理法也可以不拘留。13版有解释。建议,如果是初次违反治安管......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一些企业因经营危机可能陷入破产的境地。企业破产有严格的程序,要经过清算,然......
·一、被车撞误工费证明主要指什么?
一、被车撞误工费证明主要指什么?误工费证明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
·共同担保人内部追偿权的行使
追偿权行使的前置条件: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不能《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第3款明确规定,“……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