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果个人股权转让缴税吗?

如果个人股权转让缴税吗?
  
  如果个人拥有公司的股权,根据法律约定,可以转让于其他个人或者法人,转让后这部分的债权债务也一并转移,那么转让个人股权后当事人是否应该缴纳所得税呢,相信很多人对这些还不是很了解?下面就个人股权转让缴税吗这个问题做出解答。
  
  一、个人股权转让缴税吗?
  
  个人转让股权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一)对于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方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取得该股权所支付价款的
  
  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一被投资企业其他股东同时或大约同时、相同或类似条件下股权转让价的
  
  股权转让收益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
  
  转让价格低于个人股东应享有的所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
  
  有重大影响的个人股东转让企业股权,且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占资产比重超过30%的
  
  转让收入中包含难以计价的非货币性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
  
  纳税人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通知仍拒不申报的
  
  (二)根据个人股权转让的不同情况,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选用以下方法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近期同企业股权转让的价格(价格明显偏低的除外)
  
  资产评估净值份额
  
  转让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份额
  
  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合理的其他方法。
  
  (三)税率20%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
  
  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1、 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
  
  2、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3、 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同时也对哪些情况下缴税和缴税的计算方式一一作出了说明,合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类似的专业问题上作为一个公民应该有基本的认识,避免漏税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以上是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通过平台咨询资深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参与赌博罪量刑标准2023年?
      一、参与赌博罪量刑标准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车祸肋骨骨折误工费是多少?
      车祸肋骨骨折误工费是多少?车祸肋骨骨折误工费是根据受害者具体病情来确定的,一般而言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债务担保人的风险都有哪些
      债务担保人的风险都有哪些1: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保证担保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第17条赋予一般保证人一个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


·仲裁多久解除劳动关系?
      任何诉讼和仲裁都是有一定期限的,在一定期限内上诉,法院在一定期限内受理仲裁出结果。有些单位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上故意违法,很多人不知道利用法院......


·遇到非法集资怎样举报?
      遇到非法集资怎样举报?在当今这个社会,相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过诈骗分子,非法集资的行为最近也是经常可以听到,这些行为虽然在法律......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一、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自己主动离职企业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如果是劳动......


·对于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对于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是指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构成行政违法所必须具备的条件:(1)行为主体须是行政法主体。行......


·商标注册无效宣告,异议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注册无效宣告,异议的区别是什么?1、商标异议针对的是“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即只有商标仍处于“初步审定公告”这个阶段,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只......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出裁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出裁定公安机关会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


·男方耗着不离婚的结果是什么?
      男方耗着不离婚的结果是什么?男方耗着不离婚,女方可以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


·工程项目建设核心是什么
      项目管理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项目决策期管理主要任务:确定项目的定义。实施期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业主方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