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传销罪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近年来,传销活动在某些地区愈演愈烈,公安机关破坏传销犯罪案件后,检察院会提请公诉,被告人往往要聘请律师为其辩护。作为律师,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提交一份辩护词。辩护词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法官的判决,那么传销罪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传销罪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某某律师事务所指派崔某某律师为被告人辩护,出庭参加庭审。根据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本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名成立。现对其具有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刑罚裁量情节,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在本案中仅起到辅助、次要作用。
  
  本案被告人由于上当受骗,后来协助他人介绍、发展成员,以期获利,在本案中仅起到次要的辅助作用。因此,对被告应参照从犯量刑。
  
  二、被告人不是一个组织领导者,只能算是一个较为次要的积极参与者。
  
  在组织领导传销犯罪中,传销组织者、领导者是传销组织的核心。一个传销组织中,有组织者、领导者、主要积极参与者、次要的积极参与者、一般的参与者。在本案中,被告人,只能算一个次要的积极参与者。
  
  三、被告人自己仅发展了三名下线,且申购量最大的下线是她的母亲,其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本人也属于受害者。
  
  公诉机关提交的材料中已认定被告人直接发展的下线只有3个,且最大的一份申购单是其母亲的21份。其本人并未从犯罪活动中获利,反而为此造成被告人家徒四壁。
  
  四、被告人没有收取新进人员的产品申购款,只是参与了对新进人员的谈话,被告人参与传销所起的作用极小。
  
  五、被告人参与传销的时间较短,其刚成为所谓的积极参与者“高级业务员”就被抓获,其招募传销下线的数量小,危害性不大,且其违法所得数额也小。
  
  此外,认定经营数额、非法获利只有被告供述是不够的,至少应有汇款凭证或银行方面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果没有上述证明,其经营数额不应予以认定。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支离破碎,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其指控的经营数额。难以有证据可以证实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经营数额,非法获利数额的指控。
  
  六、被告人能坦白交待其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其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根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其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七、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以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活动记录。
  
  综上所述,由于被告的犯罪情节较轻和悔罪表现好,适用缓刑或者拘役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恳请法院对被告宣告缓刑或者处以一年有期徒刑,让被告更快地回归社会和家庭怀抱,给被告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以上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充分考虑并予采纳。
  
  某某律师事务所
  
  某某律师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作为传销案件被告人的律师,要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代理案件,在传销罪的辩护词中,要写清案件事实,针对检察院提出的诉讼,有针对性的进行辩护。律师可以从被告犯罪情节轻、属于首次犯罪、涉案金额小、有自首情节等方面撰写辩护词。如果有证据,则要提供完整证据,用来佐证自己的观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是多少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是多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


·民法总则第19条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19条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第19条是什么?第十九条【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


·医疗纠纷处置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置方式有哪些?据有关资料显示,最近几年,医疗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有很多人像李大娘那样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四处奔走。然而只有对医疗......


·抢劫罪司法解释2023有什么内容
      虽然抢劫罪很严重,但如果与绑架罪相比的话,其实还是没有绑架罪严重,这点从起刑点上面就可以看出。而不管是针对抢劫罪还是绑架罪,除了《刑法》中有......


·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一、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


·中国对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


·上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上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一般是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离婚应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离婚应如何分割1、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关系成立:劳动者和单位合法,具有主体资格;单位规章适合劳动者;劳动者的劳动行为是单位业务之一;单位给予劳动者报酬。劳......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农村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一、农村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过户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


·构成骗取贷款罪利息要还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碰到为了骗取银行贷款而故意提供伪造的文件或者虚假的证明。我们在刑法将其定义为,骗取贷款罪。在审理骗取贷款罪后,“构成骗取贷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