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要怎么办

交警实际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以此才能确定当事人对此次事故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而在认定了事故之后会下发认定书给当事人,此时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要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要怎么办
  
  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二、车辆事故记录如何查询?
  其实查询的方式有多种,你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或本人驾驶证到本地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另外一种就是网上查询。如果是要查询自己车子的违章事故去当地的车管所还是在网上查询都随便你自己的。网上查询的步骤:1、就是打开你所在地方的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网站,在网站上找到网上车管所或者是网上办事指;2、查看扣分情况就选择个人驾驶证信息查询这一项,点击进入,输入驾驶证号、姓名和档案编号,点击查询显示自己的驾驶证信息;3、查询驾驶证的违法信息,选择驾驶证违法信息查询这一项,同样是输入驾驶证号、姓名和档案编号进行查询。此时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维权,就包括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若需要帮助的话,也是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出国无法抚养孩子如何归还抚养权?
      我们会发现,现在离婚的人群越来越多,当然主要是三十左右的年轻人,但是也不乏一些四十到五十左右的中年夫妻,因为各种婚姻的问题,无法继续婚姻,需......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怎样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加班费是很多员工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在为企业创造利润,甚至需要牺牲不少个人休息时间的时候,得到......


·一、醉驾110加事故怎么处理?
      一、醉驾110加事故怎么处理?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


·国家规定非法集资判几年?
      我们您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喜欢钱。谁不喜欢钱呢?爱钱之心人皆有之,有钱就能过上好的生活。但是有的人为了挣钱会冲昏头脑,分不清楚什么是正规的集资......


·什么情况构成敲诈罪
      什么情况构成敲诈罪?一、什么情况构成敲诈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


·哪些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哪些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


·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抵刑期吗
      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抵刑期吗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工会同意之后就算是合法的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工会同意之后就算是合法的吗?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相信您对于工程一词都不会感到陌生吧,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更是每天都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工程。有时为了弥补......


·贷酒席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贷酒席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什么?贷酒席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双方需要为了这样的一种债务来共同的承担偿还的责任,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


·法律规定如果是批捕能查到吗?
      一、法律规定如果是批捕能查到吗?可以通过律师上检察院查询,个人不可以。批准逮捕是检察院的职权。很多信息卷宗移交检察院了。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