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怎么算

现实中,即使劳动者会加班也分为了主动加班和安排加班两种情况。而在安排加班的时候,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但针对不同的情况,即使都是安排加班,最终计算出来的加班费也是不同的。究竟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怎么算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二、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位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虽然法规有明确规定,但是往往有个别用人单位为了节约人力成本而对法律法规视而不见,故意克扣员工的加班费。一项特别调查显示,近五成服务行业从业者春节加班,其中56.8%的人表示其所在单位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用,由此可见仍然有4成职场人不能拿到加班费。用人单位如果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将受到相应处罚,不仅需要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同时还须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情节严重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数额与25%补偿金总和的二倍以内赔偿金。也有一些用人单位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度,例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岗位。针对这种情况,这位负责人表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但是是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能由用人单位自己说了算,必须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在不同的工时制下,劳动者加班的认定不同,但关于加班费的计算其实都是差不多的,需要先搞清楚实际加班的时间、在什么时间段内加班、劳动者的工资基数,这样才能最终计算出加班费数额。而要是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的话,劳动者可以依法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的做法有哪些?
      一、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的做法有哪些?上海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


·常州检察信息公开细则
      常州检察信息公开细则随着近来人民的名义的热播,您对检察机构有了大概的了解。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悉权和各项权利,政府出台规定要求检察机关将所......


·商标侵权与经销商有关系吗
      看具体情况,我国商标法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即使不存在侵权商品的制造行为,销售侵害商标专用权的......


·什么是第三责任险?购买第三方责任险多少
      什么是第三责任险?购买第三方责任险多少钱?一、什么是第三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


·网络诈骗几百后果是什么?
      网络诈骗几百后果是什么?诈骗的行为严重危害受害者的经济利益,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诈骗的情况,诈骗有大有小但是最近几年随互联网时代的彻底到来,......


·关于父母产权如何立遗嘱?
      关于父母产权如何立遗嘱?父母的产权可以通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或者录音视频遗嘱的方式来进行遗嘱处理,但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


·一、交通事故赔偿官司要多久?
      一、交通事故赔偿官司要多久?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


·盗用公司资源犯法吗
      盗用公司资源犯法吗?一、盗用公司资源犯法吗盗用公司资源可能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


·一、解除劳动合同怎样经济补偿金?
      一、解除劳动合同怎样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一,遗嘱存放在遗嘱执行人处是否有年龄限制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