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淄博市单位不给高温费是否合理?

高温费是夏季的时候发放给职工的基本补贴,事实上,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仍有一些单位不按标准发放,甚至不给职工发放高温费。身在淄博的朋友就很想知道,如果淄博市单位不给高温费该怎么办,实际上不止是淄博,其他地方的人都想了解下。为了帮助您了解一下如何维权,我们将在本文做详细的介绍。
  
  一、淄博市单位不给高温费是否合理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二、发放高温补贴的法律依据
  相关规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三、淄博市怎样才能享受高温津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四、淄博市气温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按照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您应该都知道如何解决,说到底就是维权。您可以积极的和所在单位沟通,沟通以后能否按时发放。但是如果是所在单位拒绝发放的,可以进行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作为企业,也要积极的执行国家的规定,保障职工的基本福利。但是任何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也会受到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是否需要退聘金有哪些情况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


·婚外情怎样调查证据
      婚外情怎样调查证据夫妻之间要是因一方有婚外情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话,此时对于另一方来讲,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害赔......


·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检察院会怎么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检察院会怎么处理?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我国拥有广袤的土地,而所有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所以每块土地都具有其一定的使用年限。土地依据其作用划......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国家对相关的动植物的来源去向规定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会发放相应的合格证书,保证社会安全和国家利益,如果在检疫过程中有不负责任的现象,严重造成......


·过了劳动诉讼时效怎么办
      过了劳动诉讼时效怎么办一、过了劳动诉讼时效怎么办?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谁指什么?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谁指什么?一般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原告和被告,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人参与诉讼中,像这样称之为“民事诉讼第三人”,但是对于民事诉......


·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
      身份证是我们身份的证明,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个人事务的办理都需要用到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丢失了,不仅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不便,遗失的身份证还有可能......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待遇与编制是否有关
      一、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待遇与编制是否有关要知道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


·医疗纠纷向卫生局哪个部门投诉
      医疗纠纷向卫生局哪个部门投诉一、医疗纠纷投诉的相关部门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1、医院医务科2、医院办公室3、县卫生局医政股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


·遗嘱做公证需要多少钱?
      遗嘱做公证需要多少钱?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