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印章管理办法制度是什么?

印章管理办法制度是什么?
  
  现在我们跟他人合作通常选择签合同的方式进行,因为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签署合同后双方明确义务责任后就可以开始履行合同内容,合同是要签名盖章的,如果对印章管理不当则会造成严重后果。我们就看看印章管理办法制度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企业合同的专用章管理,规范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及保管,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保管等。
  
  第二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第3条合同专用章由企业综合管理部统一印制,并指定专人保管。
  
  第4条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外签订合同由企业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总裁等)签章,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5条合同专用章仅限用于有关合同的签订,未经法务部核准,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
  
  第6条业务经办人代表企业与合同对方签订合同的,需填写“合同专用章用印审批单”,经合同授权签字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7条印章管理人员对用印范围和用印手续严格审查,并对用印情况进行登记,不应为以下合同提供合同专用章。
  
  1、未经编号的合同。
  
  2、缺少审核及报签文件的合同。
  
  3、属于代签但缺少授权委托书的合同。
  
  第8条原则上,合同专用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合同专用章到异地使用的,应经总裁批准,并到印章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
  
  第三章合同专用章的保管
  
  第9条合同用印后,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合同专用章。
  
  第10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合同专用章交给他人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因故临时请假,应经总裁批准后指定临时保管人员,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11条合同专用章存放在配锁的 办公抽屉里,节假日放在安全处,并贴封条,重新使用时应先验锁和封条。
  
  第12条合同专用章内容需要变更时,应停止使用并交综合管理部予以封存或销毁。
  
  第13条合同专用章散失、损毁、被盗时,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领导予以处理,同时,登报挂失作废。
  
  第14条废止的合同专用章保存××年。
  
  第15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16条本制度由企业综合管理部和法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17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总的来说,印章有每一个印章具体的用处,普通员工不能够利用职务便利而使用公司印章处理私人事务,若是被公司所知道了,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就是印章管理办法制度,按照条例规定来实行,就不会有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如果我们平时工作和生活的话会觉得短短15天的时间过得是非常的快的,可是换了不同的场所有些人员就有一种度日如年......


·2023年减刑新规定有哪些
      2018年减刑新规定有哪些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


·自诉刑事案件交不交诉讼费
      自诉刑事案件交不交诉讼费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中介居间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中介居间合同毁约如何处理?中介居间合同毁约在不存在的法定解除权的情况之下的处理方式是支付违约金。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


·证人怕报复怎么办
      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是不能作出处罚的。《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对象欠钱不还怎么办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对象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对象欠钱不还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


·劳动仲裁需要多久时间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是多久?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是多久《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


·未成年人能不能拥有房子?
      未成年人能不能拥有房子?可以的,未成年人有房产拥有权。依据《民法典》当中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同......


·最新醉酒驾驶的标准是什么?
      小轿车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代步工具,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由于车辆造成的事故也逐渐增加,并没有减少的趋势。我们都知道喝酒之后是不......


·非法集资受理部门在我国是哪个部门?
      可能对于您来说比较熟悉的犯罪行为,就是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如果遇到这种犯罪行为的话,您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去报警邮公安机关派人出来处理同样的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