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人们如何进行网络诈骗申诉?

人们如何进行网络诈骗申诉?随着网络的广泛应用,一些不法分子将诈骗手段搬到了网上,利用网络购物等进行诈骗。不少人都遭遇过网络诈骗,其中有的人并不知道如何维权,自己的损失也是无法追回。在网络时代,您有必要学习下预防网络诈骗的知识,以确保自身财产安全。那么人们如何进行网络诈骗申诉?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
  一、人们如何进行网络诈骗申诉?
  1、建议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举报。当举报达一定次数后,相关部门定会立案调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让其得到应有惩罚。举报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详细填写举报信息。2、第一时间向属地公安部门报案。3、尽可能多的留存证据,例如以下内容:(1)打款记录截图或银行转账单据;(2)聊天记录截图;(3)通话录音;(4)短信记录截图;(5)往来电子邮件。4、将公安部门的接警或立案回执、证据材料、违法网站网址、违法即时通讯账号等一并向举报中心提交。
  二、网络诈骗行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如何防范网络诈骗?
  1、使用比较安全的支付工具;2、上网冲浪时仔细甄别,严加防范;3、不要在网上购买非正当产品,如毕业证书、考题答案等。4、不要轻信以各种名义要求你先付款的信息,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告诉他人;5、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不向他人透露本人证件号码、账号、密码等,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电子商务服务。综上所述,您遇到网络诈骗后,不要慌张,应该保留足够多的证据,向网络平台反映。并且,应该第一时间报警,网络诈骗申诉的部门一般是经侦大队,他们主要负责经济案件的侦破。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符合立案标准的会立案侦查。即便是达不到立案的条件,也算是给公安机关提供了相关线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的区别?
      在劳动者劳动过程中,有劳动报酬所得,也有工资所得,那这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的区别是什么呢?为了能够依法获得自己的报酬,避免吃亏,势必需要了解这方......


·注册商标续展的次数有要求吗
      注册商标续展的次数有要求吗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


·犯了重婚罪的究竟该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犯了重婚罪的究竟该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


·股权转让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吗?
      股权转让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吗?先要区分贵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


·工伤险是一年一交吗
      不是。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基本上都是一月一交。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由于各个行业的风险系数不一样,缴费费率也......


·行政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行政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法院强制执行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因为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


·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有重婚行为的一般就会被认定犯了重婚罪,但此时还是需要对重婚罪作出认定,那么重婚罪的认定条件都有哪些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要满足什么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


·未交投标保证金怎么处理
      未交投标保证金怎么处理进行项目的投标,为了避免投标人在中标后反悔或不履行的,一般要求在提交投标文件之时就提交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那要是未交......


·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效?
      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效?一、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生效按照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


·尚在试用期签署劳动合同么
      尚在试用期签署劳动合同么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