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时有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当事人应当事先了解。那么,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请看详细内容。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四)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一些汽车驾驶员不了解事故处理常识,对自己是否应负事故责任以及应负多大责任也不清楚。有些事故本不应由驾驶员负责任,但驾驶员却错误地认为该由自己负责,心理压力过大,甚至畏“罪”潜逃。
  
  (一)出了事故司机负多少责任,主要看以下几点: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因他人原因引起的事故,因不可预料,不可抗拒的山崩等意外事件引起的事故,紧急避险且避险得当引起的事故等等,当事人均不负事故责任。
  
  如果司机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因果关系,这时驾驶员就该负事故责任。没有因果关系,即使有多项违章行为或有较严重的违章行为,驾驶员也不该负事故责任。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二)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属下列情况之一,当事人就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责任:
  
  1、交通事故完全由一方违章行为造成;
  
  2、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3、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却没有报案或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如果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则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应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如果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同,或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却没有报案或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均应负同等责任。
  
  如果三方以上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则应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划分责任。
  
  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给对方人员造成严重恶果,机动车一方即使无过错,也应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按 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10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10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我国法律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划分。其中,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生活中,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不知道怎么划分责任,或者不知道怎么索赔,都可以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
      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无外乎会遇到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财产分割的问题,第二种就是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那么离婚抚养费比例应该是多少?在离婚案件中,......


·异地可以处理违章扣分吗
      可以。处理违章时,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


·劳动派遣用工合同怎样解除?
      劳动派遣用工合同怎样解除?一、什么是劳动派遣用工?我们知道劳动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


·直销人员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了么?
      您都知道,劳动关系就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并为其支付报酬的关系,当代社会,出现了很多直销人员和直销企业,直销人员看上去确实是直销企业......


·合同法有效期怎么规定?
      民法典有效期怎么规定?1、民法典有效期这规定是有效期是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进行确定的。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


·个体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我国的个体户有很多,在经营个体户之前,需要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确定个体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在要求的范围内经营规定的商品。个体商户也是我国的一......


·情人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情人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


·我国交警部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要严查酒驾醉驾的这种行为,就是
      我国交警部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要严查酒驾醉驾的这种行为,就是因为醉驾有时候造成的后果真的是难以预想的。而且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醉驾伤人这好像......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


·著作权侵权罪一般判多少年
      著作权侵权罪一般判多少年?侵犯著作权罪一般判处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


·外嫁女可以分安置房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结婚时户口没有迁走,那么是可以分安置房的。安置房的分配,需要与户口对应,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