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设定在法律允许的地块上,如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可以出租,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出租。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出租的条件是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出租,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出租:(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双方当事人只是就使用土地达成协议。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权须依法申请土地使用者需要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有国有土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做法在社会中是非常常见的,拥有土地使用权之后因为我们还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自身不对土地进行使用的话就会导致土地闲置浪费,所以很多人会选择把土地出租出去,但是我们在出租土地之前需要了解的就是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以免遇到问题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医疗过错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应该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当中,有很多人都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自己在原单位上班的时候发现并不适合自己,想要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却以各种借口进行推......
·夫妻离婚之后前夫给多少抚养费?
我们知道,夫妻离婚后需要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方抚养费。在通常的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一般应当至少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等。并且对于相关费用......
·分割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
分割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一、分割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
·侵占自诉案件能和解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可以和解的,如果被侵占人和嫌疑人有和解意向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协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
·左髌骨骨折工伤鉴定能定几级伤残?
左髌骨骨折工伤鉴定能定几级伤残?工伤职工髌骨骨折可以评定为九级或十级伤残。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导致髌骨骨折的,行内固定术的,可以评定为九......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条件是什么?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条件是什么?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条件是经过审核确定满足了立案标准,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标准是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贪污数额......
·离婚孩子抚养归属权如何争取?
一个家庭的破碎,父母双方谁获得了对孩子的抚养权,都将与孩子未来的一生紧密关联,我国法律也对此有许多明确规定。抚养权的获得以子女的想法以及保护......
·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之间的差异
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之间的差异一、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之间的差异1、变更方式不同。股权收购因为股东变动须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区分是什么?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区分是什么一、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区分是什么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