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抢劫和抢夺有什么区别,不同之处有哪些?

抢夺和抢劫,两个词语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刑法规范里面,两个罪名确相差甚远,尤其是对于量刑而言。那么,到底什么是抢夺罪,抢夺与抢劫的区别又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在哪
  
  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也即抢夺罪的实行行为是单一行为,抢劫罪的实行行为是复合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应当注意区分行为人在抢夺财物的过程中造成被害人伤害的情况。例如,行为人趁人不备夺取他人的项链而造成被害人颈部动脉血管受伤,或者夺取他人手中财物而只是被害人跌倒摔伤。在这种情况下是认定为抢劫罪还是认定为抢夺罪,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1)要看强力行为的作用对象和使用目的。(2)要看伤害是否是犯罪分子故意为之。(3)如果行为人行为前本来并没有计划适用暴力手段夺取财物,此时应当直接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因此,此时行为人的犯意已经发生了转化,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3、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数罪并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不大,就不以犯罪论处;如果故意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不成立抢夺罪,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相比之下,抢夺的犯罪行为强度没有抢劫的大,此时抢劫罪的暴力针对的对象是受害人,而抢夺的暴力行为针对的仅仅是财物。特别注意,携带凶器抢夺的,按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一旦被控抢劫或者抢夺犯罪,最好还是及时请专业的刑辩律师介入,正确适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约定100%违约金是否合法?
      合同约定100%违约金是否合法?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


·故意持械伤人怎么判刑?
      一、故意持械伤人怎么判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法律中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是指侵犯或者损害被害人身体的行为。被害人可以是一个健康人,也可以是一个本身有疾病的人,由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而导致病情加重或者死亡。......


·深圳市工伤期间薪资待遇应该要如何的计算?
      深圳市工伤期间薪资待遇应该要如何的计算?一、深圳市工伤期间薪资待遇应该要如何的计算?按照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


·离婚后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后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怎么办一、离婚后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怎么办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


·非法集资罪立案标准死什么
      法律中规定的非法集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罪名,也就是说非法集资罪并不是一......


·遗产分割协议如何制作,遗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如何
      继承人之间如果对于遗产分割的方案没有异议,就需要制作遗产分割协议,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那么,遗产分割协议如何制作呢?在制作遗产分割协议且其......


·犯罪人员有什么病不能进看守所
      犯罪人员有什么病不能进看守所《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


·生产厂家怎么查假冒伪劣产品
      伪劣商品查询方法如下:一、认明商标标识。名优商品一般使用注册商标,在包装上印有商标标识及"注册"或"R"字样。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养成注意观察商......


·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雇女职工
      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雇女职工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交通安全有哪些规定?
      2016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对于交通方面的问题也做出了许多新的规定。交通一直以来也是围绕我们身边的大问题,那么新的交通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