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入职签试用合同书的作用是什么?

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增长,更多的人去打工。然而打工面临的就是试用期,每个劳动者入职签试用合同书,这是必然要经历的流程。入职签试用合同书这个问题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是劳动者们关注的问题,接下来就给您介绍有关于这个问题的法律知识,希望您能够了解更多。
  
  一、什么是使用合同书?
  试用合同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试用期间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员工试用期是指从新员工报到上班开始,经历岗前培训、岗位熟悉到正式胜任工作岗位所需的时间。
  二、为什么入职签试用合同书?
  入职要签订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并且规定试用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如果试用期满,决定正式录用,就要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按试用期的规定签订半年、一年、三年或无固定期限。如果没有签订试用期的合同,到时单方面解除彼此存在过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工作不满一年,要赔偿一年的工资。 另外,如果签订了一年的合同,过了一年多,单位仍不与职工续签,而且辞退了职工,那么要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如果合同届满,双方都没有想到续签,此时如果职工提出续签要求,单位至少要与职工再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不想续签,可以办理解除手续。
  三、试用合同书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
  1、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只约定试用期的合同,试用期合同不成立,按劳动合同算。2、在试用期中,单位只要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要求,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在劳动合同期间,如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辞退员工,应支付一个月工资替代提前通知期。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不满六个月是没有的。3、工资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的算,没有的按工资性收入算(含奖金)。
  四、试用合同书有什么作用?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另一方面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由此可见,入职签试用合同书这个事情是必要的,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试用人员找到更好的岗位,另一方面可以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这样一来就可以更有效率的让劳动者找到适合自己岗位的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土地使用协议合同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协议合同是怎样的?土地使用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


·公司法公司合并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公司法公司合并程序是怎样规定的?不管公司大小都应该尽心经营,讲究经营策略,有时公司为了扩大规模或继续生存下去,需要和其他的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判拘役是六个月关在哪里
      判拘役是六个月关在哪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


·集资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集资诈骗活动,在民间是十分常见的。犯罪分子往往以文化水平较低的中老年人作为诈骗对象,以各种名目的理由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活动。但是在我国,集资......


·劳动合同法工资规定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工资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对于打工者来说,能够按时拿到工资是工作的最基本保障。但有些时候,用人单位会无故拖欠工资,导致劳动纠纷发生。......


·一、醉驾免于批捕驾驶证能不吊销吗?
      一、醉驾免于批捕驾驶证能不吊销吗?醉驾交警可以直接吊销驾照,不需经过检察院,而酒驾属于刑事责任,不管怎样驾驶证是要直接吊销的。·醉驾是指因饮......


·店里员工服从该怎么样辞退?
      店里员工服从该怎么样辞退?对于员工在工作中不服从管理的情况,公司可以出书面的警告信,并要求员工签字收信,或留取相应录音证据,并提示再次警告将视......


·欠钱不还各种理由拖欠怎么办
      欠钱不还各种理由拖欠怎么办一、欠钱不还各种理由拖欠怎么办?欠钱不还各种理由拖欠首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实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去法院进行诉讼。......


·医疗纠纷需要请律师吗?
      医疗纠纷需要请律师吗?一、医疗纠纷需要请律师吗?医疗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是否聘请律师完全是您的个人自由,并不是诉讼必须聘请律师。如认为可以......


·持刀伤人罪的判罚是什么?
      一、持刀伤人罪的判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清明节是什么时候产生的,规定放几天假?
      清明节是什么时候产生的,规定放几天假?清明节是中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在这个节日里,人们一般会扫墓,向先人表达敬意。但是人们只知道清明节确切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