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还需要吗?
【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限制】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第四百一十七条
【抵押权对新增建筑物的效力】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2、房地一体抵押是法定制度,“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所以,我国实行的是房地一体流转制度,“房随地走,地随房走”,而且法律对这一流转方式的规定为强行规定,如果当事人只约定房、地中一部分抵押的,另一部分也会视为抵押。土地与土地上的附着物两者是不能单独存在的,不论是土地使用权还是建筑物只要有一方作抵押另一方也会被自动认为抵押给对方,故而在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原则上是需要的。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了债权人,后期的建筑工程也需要办理相关的抵押手续。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打交通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打交通官司需要哪些证据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③用以证......
·财产保全异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财产保全异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
·一、夫妻离婚后债务可以分期吗?
一、夫妻离婚后债务可以分期吗?夫妻离婚之后债务是否可以分期需要结合债务的性质,如果债务本身就是分期支付的,那么即使夫妻离婚也不会影响债务实际......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
·股东能否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
股东能否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一般是不可以的,股东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一定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只有普通员工一个月公司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就应当......
·开车抽烟玩手机怎么处罚
开车抽烟玩手机怎么处罚?开车玩手机记2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
·如果别人欠钱忘记了不还怎么办?
如果别人欠钱忘记了不还怎么办?经过多次催收仍然不还,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欠钱不还,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的。......
·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例
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例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例【裁决要旨】虽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并获得批准,但......
·扒窃罪中扒窃的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扒窃罪中扒窃的认定的规定是什么?一、扒窃罪中扒窃的认定的规定是什么?扒窃罪中扒窃的认定的规定是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是公共场所,直接对于他人随......
·一、动产试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动产试用买卖不破租赁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是否应......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需要哪些程序?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需要哪些程序?一、中外合资企业的概念中外合资企业全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公司、企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