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商标权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特征是怎样的?

商标权有效期是多久,它的特征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商标权是权利人的一种无形的资产,但是它并不是无限制的有效的,到达了一定的期限后,商标权也是会失效的。那你知道商标权的有效期是多久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您有兴趣可以了解一下。
  
  一、商标权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商标法》规定, 商标权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内未能申请的,可再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续展可无限重复进行,每次续展期10年。
  
  二、商标权的特征是怎样的
  
  1、专有性
  
  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时间性
  
  商标权的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商标权即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
  
  3、地域性
  
  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这是由商标权的国内法性质所决定的。
  
  4、转让性
  
  商标权作为一种产权,由商标注册人按一定条件可以实施产权转让或使用许可。
  
  三、侵犯商标权的方式有哪些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故意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
  
  5、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四、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因此,商标权的有效期是10年,但并不是说到了10年之后商标权就会失效了,权利人只要在期满前申请续展,商标权依然会是有效的。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妨把你的疑问来电告知网站的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财产举证时间限制是多久
      法律行为都是有着时间规定的,这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保证案件中的证据的真实性,在各种案件中对时限的要求尤为严格,主要的就是举......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快速处理
      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交通越来越拥堵,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也屡见不鲜,因为交通事故后未及时处理造成的占道拥堵几乎每天都在发生,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怎......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一、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


·购房贷款批不下来怎么办
      购房贷款批不下来怎么办如果房贷没办下来,用户需要做以下几件事情:1.积极了解具体问题。如果购房贷款迟迟没有批下来,用户需要积极和银行沟通无法审......


·强制执行能否执行养老金?
      最高人民法法院作出的(2014)执他字第22号《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养老金问题的复函》明确,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在第......


·新刑法破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
      新刑法破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一、新刑法破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


·房屋转租合同纠纷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问题一直是出门在外务工且暂时还没买房子的朋友遇到的一个问题,从租房者的角度讲通常希望能多占到一些便宜,而从房东的角度讲则希望为租赁者......


·为什么房屋权利人是银行?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个行业都在高速发展,其中就包括了房地产行业,那么在房地产的经营阶段,一定会需要大量的资金,房地产公司会将建造的房屋......


·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买房是人身中大事之一,那么买房费用对于广大老百姓都是一笔天文数字,甚至买房首付都是跟家里的亲戚朋友借来的。买房最重要的是签订买卖合同,那么一......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


·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排期进行审理。但有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况。需要注意,法院一旦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