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中的受害人会得到一定的赔偿。但在现实中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中的受害人会得到一定的赔偿。但在现实中,经常会发生针对交通事故赔偿有异议情况,双方如果诉讼至法院,法院会根据一定的赔偿标准来判决。广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走在前端的省份,它的经济赔偿标准与其他省份是不同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供您参考。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六、住宿费:凭票支付,不得超过340元/天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1、深圳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893062.00元 100000元
  
  二级伤残: 803755.80元 90000元
  
  三级伤残: 714449.60元 80000元
  
  四级伤残: 625143.40元 70000元
  
  五级伤残: 535837.20元 60000元
  
  六级伤残: 446531.00元 50000元
  
  七级伤残: 357224.80元 40000元
  
  八级伤残: 267918.60元 30000元
  
  九级伤残: 178612.40元 20000元
  
  十级伤残: 89306.20元 10000元
  
  死 亡 893062.00元 100000元
  
  2、珠海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727500.0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654750.00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582000.00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509250.00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400.00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363750.0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291000.00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218250.00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145500.00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72750.00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727500.00元 法院酌定
  
  3、汕头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4444122.0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399709.80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355297.60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310885.40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266473.20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222061.4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177648.80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133236.00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88824.40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44412.20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444122.00元 法院酌定
  
  4、广州、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江门、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汕尾、揭阳、潮州、河源、韶关、梅州等地区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661801.0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595620.90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529440.80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463260.70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397080.60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330900.5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264720.40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198540.30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132360.20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66180.10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604534.20元 法院酌定
  
  5、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级伤残: 233386.20元 法院酌定
  
  二级伤残: 210047.58元 法院酌定
  
  三级伤残: 186708.96元 法院酌定
  
  四级伤残: 163370.34元 法院酌定
  
  五级伤残: 140031.72元 法院酌定
  
  六级伤残: 116693.10元 法院酌定
  
  七级伤残: 93354.48元 法院酌定
  
  八级伤残: 70015.86元 法院酌定
  
  九级伤残: 46677.24元 法院酌定
  
  十级伤残: 23338.62元 法院酌定
  
  死 亡 233386.20.00元 法院酌定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丧葬费:按上一年度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十二、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以上我们为您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双方对于赔偿事项有争议,受害者可以申请进行伤残等级司法鉴定,法院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受害人所应获得的赔偿金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规定的?现实生活中,您在购买新房之后,都需要进行装修。装修的规范在国家相关文件中也有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建筑装......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的区别是什么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的区别是什么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因此,法律对其形式的要求也比较严格。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商......


·移送管辖权原告不同意该怎么办?
      移送管辖权原告不同意该怎么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认为民诉法三十八条的规定中的“当事人”应当是包括原告,在移送管......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的条件,是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


·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一、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提出离婚的一方一般不需要赔偿对方,离婚赔偿是有法定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高价卖一次性口罩要怎样处罚
      根据我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在依法降价......


·醉驾车被交警队扣了多久能要回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醉驾车被交警队扣了多久能要回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


·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最新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最新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一、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


·一、离婚财产谈判失败的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谈判失败的怎么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割共同财产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