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砌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砌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现代建筑的质量与人们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质量优良的建筑能够给人们带来更加舒适的居住、工作环境,而劣质的建筑不但隔音等效果差,而且给人们的人身安全也会带来潜在的威胁,所以,保证建筑质量是极为重要的。那么,砌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填充墙砌筑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1、实施样板先行原则,先进行样板墙施工并经甲方、监理检查确认合格后,再进行全面施工。
  
  2、认真做好方案交底、技术交底,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方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砌筑材料、砌筑砂浆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
  
  3、为确保灰缝大小均匀,立皮数杆时,必须保证高度一致,砌筑灰缝要掌握均匀,墙体砌筑时,小白线必须拉紧。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度均匀,并填满砂浆,砂浆饱满度不小于90%。
  
  4、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小于80%,竖缝凹槽部位应用砌筑砂浆填实;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设置专人负责砌筑抹灰的工程质量,施工中必须认真执行“三检”验收制度。
  
  5、墙体砌筑时,填充墙体与剪力墙、框架柱之间的缝隙必须采用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嵌填密实、饱满。
  
  6、预留拉结筋的数量、长度均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为确保拉接筋位置,必须预先计算砖行模数、位置、标高控制线,不得将拉结筋弯折使用。
  
  7、构造柱留置数量、位置必须严格按设计确认设置正确,马牙槎先退后进,上下顺直;残留砂浆清理干净。要求砌筑材料、技术资料、试验资料必须齐全、准确。
  
  8、必须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对施工中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方案要求的,必须立刻进行整改。
  
  9、对于商品砂浆,必须严格按砌体工程量,制作试块砂浆,试块养护、试压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每个楼层相同配比砂浆均需做砂浆取样。
  
  二、砌筑工程质量保真措施有哪些?
  
  (一)技术保证措施
  
  1、填充墙砌筑前由各楼号施工技术员及工长,熟悉施工图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弹出控制线、轴线、墙身中线、边线、各门窗洞口、各预留洞口和设置的构造柱、构造圈梁、边框柱将弹线标清,并测好水平标高及控制标高点。
  
  2、填充墙砌筑前,作业面应清扫干净,洒水湿润,并对砌块砖适宜浇水湿润,根据弹出的墙身线进行试排砖,排砖搁底,确定合理组砌方法。
  
  3、墙长大于5m或超过层高2倍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墙高度超过4m时,墙体半高处(一般结合门窗洞口上方过梁位置)应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圈梁)。
  
  4、填充墙与构造柱交接处,应设墙体拉筋。
  
  5、砌止顶部板、梁底200-300时应停止砌筑,待填充墙灰缝沉降、收缩后再砌筑,一般相隔4~6天。待二次砌筑顶部必须用小型砖斜砌挤紧,砂浆饱满,表面表正、垂直。
  
  6、构造柱及过梁、圈梁振捣操作要设专人负责。浇筑过程中设人对浇筑柱段进行观察,以免出现漏浆、过振、中间受阻混凝土浇筑不到位等现象。振捣时严禁振动砖墙、钢筋,以免造成墙体松动、拉结筋脱开或钢筋骨架变位。浇筑前必须浇水临时淋湿砖砌体和木模板,并封闭清扫口。构造柱与圈梁相交处必须同时振捣。
  
  (二)管理组织措施
  
  1、科学分工,明确职责,定人定岗落实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把质量管理的每项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个工人,每个班组长,施工员。
  
  3、组织高素质的砌筑施工队伍,在工人上岗前进行严格的技术交底。
  
  4、在进行墙体砌筑和浇筑小构件混凝土时,班组长和施工员必须跟班指导,明确责任,确保质量可靠。
  
  5、贯彻执行各级技术岗位责任制,施工中密切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联系,各管理单位配合,抓好现场质量技术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要保证建筑的质量,就需要采取部分砌筑工程质量保真措施,首先就要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优良,其次的话,需要砌筑建筑的工人的砌筑技术过关,提供技术保证,而且也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管理,同时在砌筑过程中也应该加强监督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国家赔偿时间计算是怎样的?
      在权利义务主体上,公民和国家的行政机关、处罚的机关之间存在着主体地位不平等的情形。在一些由于行政主体违法刑法而导致公民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结案吗?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结案吗?1、如果双方达成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结案了。2、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双方的协议内容......


·破产企业在拆迁范围中如何赔偿?
      破产企业在拆迁范围中如何赔偿?许多普通的企业在面临拆迁的时候,一般来说都会获得相应的赔偿金。但是,如果企业本来就破产了,并且破产企业刚好在......


·索要工资提供哪些证据
      在单位拖欠工作或克扣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通过一些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进行索要的。但要想获得工资,那么就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现实中,究......


·按照法律规定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在社会的经济交易活动当中,为了对双方当事人的权责做出规定与说明,一般都需要签署一份具有法律效用力的合同。但是有些时候由于情况的变化,会出现一......


·老婆出轨离婚后财产该怎么分割
      生活中不仅老公出轨的情况比较多,其实老婆出轨也是很常见的。而无论是哪一方出轨,这样的行为对夫妻之间感情的影响都是比较大的,因此导致离婚的案例......


·公司辞退员工离职证明可以自己做吗
      公司辞退员工离职证明可以自己做吗一、公司辞退员工离职证明可以自己做吗不可以。被公司辞退有权要求公司开离职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老赖农村唯一的住房能否执行吗?房产如何处理?
      如果子女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父母,并过户给了父母。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父母名下......


·一、工伤交通事故务农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交通事故务农误工费标准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文 工矿产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文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贷款与借款的区别是什么?
      贷款与借款的区别是什么一、贷款与借款的区别是什么借和贷是一个意思,都是暂时使用别人的财物。一般暂时使用私人或公司、单位的钱称为借款;而确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