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监控工程质保期合同中质保金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监控工程质保期合同中质保金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监控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是我们生产生活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屏障。监控的安装并不是为了侵犯别人的隐私,主要是为了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且往往监控都能为犯罪提供证据。那么,关于监控工程质保期合同中质保金申请的流程是什么呢?
  
  一、关于建筑工程质保期的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 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 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 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首先要明确的是,工程的保修期与质保金没有必然的联系。保修期可以约定,但是约定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国务院颁布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 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工程质保金的提取及返还则是合同双方的约定事项。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质保金的,建设单位无权提取质保金。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 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由此可见,工程质保金既形成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有效约束,
  
  二、监控工程质保期合同中质保金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自质量保修期起计之日起,若合同乙方不能完全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合同以及双方签订的该项目的合同中约定的保修义务履行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相应的违约责任向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提出扣除(或部分扣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书交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后,由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通知合同乙方,并于公司财务部在质量保证金返还时一并报送扣款通知扣除上述金额。
  
  2、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
  
  3、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
  
  4、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返还手续。
  
  如合同未进行明确约定,原则上质量保修金应于质量保修期满以后一次性返还。但返还时应扣除以下的款项/费用:
  
  1)根据经审核的扣除质量保证金违约金通知单上明确的扣除款项;
  
  2)保修期内代合同乙方支付的各种款项;
  
  3)合同乙方尚未支付但经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确定将要支付的款项;
  
  4)因质量缺陷对项目造成的损失的相应赔偿金;
  
  5)其他需要扣除的情况。
  
  法律依据:
  
  第八条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第十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第十二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综上所述,不同的建筑工程类型的质保期限的规定也是不相同的。由于监控工程属于基础设施工程,它的保修期应该为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监控的保修期可以由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相互约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四川法律援助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四川法律援助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或者需要法律服务的时候,由于经济困难可能无法支付法律服务的费用。我国针对经济......


·一、事业单位醉驾处分是怎样的?
      一、事业单位醉驾处分是怎样的?事业单位对醉驾的处分是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职员只构成醉驾的话,一般不会开除。除了单位追究责任外,检察院也会经过......


·男朋友欠钱三年不还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多久失效?男朋友欠钱三年不还此时只能是与对方协商还款事宜,也可以起诉,不一定丧失胜诉权,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诉讼......


·网曝云南文山男主播直播强奸幼女,主播涉嫌什么处罚?相关平台应负哪些责任?
      网曝云南文山男主播直播强奸幼女,主播涉嫌什么处罚?相关平台应负哪些责任?1.主播涉嫌强奸罪,犯罪对象如果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从重处罚。从公......


·农村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最低多少?
      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性话题,离婚不应该伤及子女。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是夫妻双方离婚,也必须支付子女抚......


·转继承可以适用遗嘱继承吗?
      转继承可以适用遗嘱继承吗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


·二手房买卖房产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房产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买卖合同是双务、有......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履行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


·分公司能否成为行政处罚对象?
      分公司能否成为行政处罚对象分公司是可以作为行政处罚对象的。分公司作为行政处罚当事人有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为“公民......


·医疗纠纷诉讼主体和诉讼时效
      医疗纠纷诉讼主体和诉讼时效医疗纠纷诉讼主体诉讼活动中,诉讼主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诉讼主体选择错误,将会导致一是诉讼时间被延长,增加诉累,......


·债权债务的处置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的处置协议书怎么写?一、债权债务的概念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