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集资诈骗金额2亿元判刑多少年?

一、集资诈骗金额2亿元判刑几年?1、对于集资诈骗二亿元判几年这个问题,我国非法集资罪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没有死刑2、非法集资2个亿,无论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都是属于数额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相关的法律依据:1、《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总的来说,非法集资诈骗没有死刑,诈骗数额巨大的判处无期徒刑处理。集资诈骗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非法集资诈骗二亿元都属于数额巨大,根据案情最起来会判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以上就是集资诈骗金额2亿元判刑标准,您明白了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承包地继承规定有哪些?
      承包地继承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


·商标侵权责任可否追溯有时间限制吗?
      商标侵权责任可否追溯有时间限制吗?商标侵权的责任是可以追溯同时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经鉴定属于轻伤二级算什么罪
      经鉴定属于轻伤二级算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


·一、离婚协议的赔偿金是否可以反悔?
      一、离婚协议的赔偿金是否可以反悔?离婚协议书因为涉及到身份关系,因此不受我国《合同法》调整。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夫......


·在日常生活中,受到小擦伤等不足为惧,但若遭受由于法律行为而造
      在日常生活中,受到小擦伤等不足为惧,但若遭受由于法律行为而造成的损伤,则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以此来向相关义务人主张赔偿......


·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能要回吗
      夫妻离婚的,子女一般会跟随其中的一方生活,也就是说此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属于这一方的。那么,对于另一方来讲,在夫妻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是否还能要......


·政府修路施工扰民给补偿吗
      要给补偿。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


·构成团伙生产假药罪怎么处罚?
      构成团伙生产假药罪怎么处罚?一、构成团伙生产假药罪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监视居住退侦会被羁押吗
      监视居住退侦会被羁押吗不会,监视居住本身就是一种强制措施,只要你不违反监视居住期间的规定,一般不会变更强制措施对你进行羁押。但如果监视居住期......


·占有他人遗忘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占有他人遗忘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如果碰到别人遗忘的物品,大部分人会保管好,积极寻找失主,以便于返还。但是有些人则可能选择带回家自己用。那么,......


·过失致人死亡判缓刑辩护词怎么写?
      一、过失致人死亡判缓刑辩护词怎么写?过失致人死亡判缓刑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