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笔记的司法鉴定检材合法过程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司法鉴定是法院非常重要的,司法鉴定可能还会涉及到很多复杂的问题。同时司法鉴定在民事、行政纠纷案件中非常的常见。在鉴定的过程中由于委托人不及时地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那么就经常出现不统一、不一致的情况,不利于司法鉴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和办案效率和质量。其实鉴定材料分为检材和样本,检材是有疑问的材料,样本是已经确认的用来比对的材料。因此,司法鉴定检材也非常重要,那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下,笔记的司法鉴定检材合法过程是怎样的?
  一、笔迹真伪鉴定(是否某人或同一人书写)类案件需准备的送检材料:1、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笔迹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2、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二、填写《司法鉴定委托书》委托书没有特定的格式,内容一般包括委托的鉴定单位、委托事项、委托人、委托时间。三、签订协议委托和受理双方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四、提供有效证件委托人应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工作证)五、送达或邮寄委托人可以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到鉴定机构,如采用邮寄方式,最好选择邮政EMS特快专递保价邮寄。六、交纳鉴定费委托人在委托鉴定后,应按照协议约定交纳鉴定费,交费方式现金支付、转账均可。七、鉴定周期及领取鉴定书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收到送检材料和鉴定费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特殊情况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其实,司法鉴定中检材与样本的区别是有很大的区别,鉴定的材料分检材和样本,检材就是需要被鉴定的材料,刑事诉讼司法鉴定中需要鉴定的材料一般由侦查人员在现场勘察中发现提取获得,或者由侦查人员负责收取;民事诉讼中鉴定材料一般由当事人提供,也就是争议所在。拿笔迹鉴定来举例子,需要鉴定的笔迹就是犯罪现场发现的笔迹,或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笔迹比如借条上的字;样本则分实验样本和自由样本,实验样本就是叫被鉴定的人现场书写材料供鉴定;自由样本由办案人员收集,或通过法院委托被鉴定人所在单位协助收集。综上所述,笔记的司法鉴定检材合法过程就是首先要鉴定笔迹真伪,把材料送到检验科,然后再填写司法鉴定委托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签订协议,最后就可以领取鉴定书了,一般来说从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收到送检材料和鉴定费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肯定可以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异后不给于抚养费要如何处理
      离异后不给于抚养费要如何处理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


·交通肇事逃逸需负什么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需负什么责任1、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公司即使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经营管理模式未改变的情况下,双方实际......


·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该如何签订
      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应的,我们知道全日制用工就是那种一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用工方式,也是最常见的用工方式。那什么是非......


·对方公司欠款不还该怎么办?
      对方公司欠款不还该怎么办?对方公司欠款不还的话应该及时和对方针对还钱的事情进行协商,实在协商不下的话且对方丝毫没有还钱的意图,就应该尽快拿到......


·备案网签房屋可以买卖吗?
      网签房屋可以买卖吗?网签的合同在未经双方协商,由买受人将房屋退还给开发企业并办理网签合同注销手续前不可以重复签约,并且转卖。在网上已经登记过,......


·交通违章如何申诉 ?
      交通违章如何申诉?一、交通违章如何申诉1、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


·公司给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可以吗?
      公司给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可以吗?可以,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


·领证多久属于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
      领证多久属于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


·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是否有效?
      根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是否有效?借条上没有写出借人是有效的,但这必须要证明是自己借给对方的。根据法律规定补写借条需要写清楚出借人的姓名、借款的金......


·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一、法人名称变更债权债务由谁承担?涉及的法律问题由《公司法》规定。具体回答如下:1、公司更改名称不涉及产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