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企业或个人对环境造成污染,那么

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企业或个人对环境造成污染,那么,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严厉处罚。对于企业造成的污染,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补偿。那么,环境污染事故赔偿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范围
  
  受害者一旦证明了对方的行为是构成侵权损害的,可以按自己受伤的范围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环境污染侵权赔偿的范围包括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一、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一般实行全额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以其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是由于环境侵害行为具有持续性、缓慢性的特点,对环境的侵害是不间断的,对环境的影响是缓慢的、渐进的、累积的,因而在考虑损害赔偿时应包括:
  
  1、直接损失,即既得利益的丧失或现有财产的减损,应直接计算;
  
  2、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的损失,也应计算在内。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得到但因受环境污染或破坏而未能得到的那部分收入。
  
  二、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的侵害,并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人身损害的主要表现形态有三种:
  
  1、因环境侵权致被害人丧失生命(死亡);
  
  2、因环境侵权而导致人的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受损,使人的组织器官缺失或丧失其功能,如造成残疾等;
  
  3、因环境污染而致人的生理机能的完整性以及持续、稳定、良好的心理状态受到损害,如受害人因饮用被污染的水而导致某种疾病等。
  
  对人身损害一般依人身损害的程度确立赔偿范围,即由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以因伤害人身而引起的财产损失作为标准,损失多少财产就赔偿多少。人身损害越重,赔偿就越多;而人身损害较轻,赔偿则相对减少。
  
  三、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是指因侵权行为所引起的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和肉体上的疼痛。如原告因住宅附近的噪声污染而致神经衰弱。在英美法中,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得主张精神损害, 而在对人身或人格侵害的案件中,受害人均可就疼痛、痛苦或其他精神方面的损害主张救济。
  
  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环境在受到污染之后,造成的损害是有一定的恢复期的,有的甚至难以恢复。如果发生环境污染,很有可能会对一些人带来损害,那么,补偿就是难免的。文中所述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有疾病能把抚养权变更对方吗?
      有疾病能把抚养权变更对方吗?一、有疾病能把抚养权变更对方吗?离婚后,抚养方如果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汕湛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汕湛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现在国家对于修建高速公路的征地补偿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虽然每个地方的补充不一样,但大致都是按照国家的政策来执行,......


·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一、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四百零四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询......


·如果是A或B照的话
      如果是A或B照的话,超过3年不审验就会注销的,如果是其他类型驾照,按规定是不需要年审的,只需要到期换证时审一次。而且过期一年不换证的也会注销的。......


·行政赔偿范围确定标准是怎样的?
      行政赔偿范围确定标准是怎样的?一、行政赔偿范围确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仅限......


·公司注销前对外投资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前对外投资怎么处理?一、公司注销前对外投资怎么处理公司对外投资是属于公司的资产,公司在注销前应该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收回投资,所得......


·私募基金公司上市要注意的问题
      私募基金公司上市要注意的问题一、私募基金公司上市注意的问题1、上市公司将资金委托给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存在法律问题。由于上市公司的资金都是股......


·司法鉴定结果的有效期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双方遇到不可调和的纠纷时,会寻求重在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的帮助,为了探寻事实的真相,不可避免的会接触到司法鉴定。司法鉴定......


·三亚医疗纠纷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三亚医疗纠纷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目前来看,中国的医疗纠纷是很难处理的一个问题。经常发生双方当事人对所争议的事实意见不同,认识不同的情况。所以很......


·老板一直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但没有什么作用,不建议大家报警。遇到拖欠工资的,应当先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的违......


·各人告公司偷税漏税需要什么材料?
      各人告公司偷税漏税需要什么材料?举报人需要提供的证据:举报人尽可能提供书面检举材料,还有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