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遇到赡养协议反悔该怎么办

父母养育我们长大成人,当父母年老之后,我们赡养父母到老,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道德上的规定。同时,我国法律也对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以及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作出了相关规定,违反这一规定都是要受到法律的惩处的。那么,如果遇到赡养协议反悔的情况该怎么办呢?的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赡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只要赡养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合法,也是公平的,对被告等赡养人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签订赡养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1、不得约定附条件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如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免去自己尽赡养义务的责任,不得以分得父母财产的多少来衡量应尽义务的大小等。如果协议中赡养人之间进行了类似的约定,协议或相关条款无效。
  
  2、不得处分被赡养人的财产
  
  赡养人之间签订的协议不得对被赡养人的财产进行处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只能由被赡养人自行处分,在未经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便是其子女也无权进行处分。如果协议中有类似的处分,协议或相关条款无效。
  
  3、征得被赡养人同意
  
  赡养人之间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的协议,必须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如果被赡养人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由赡养人共同签订赡养协议。
  
  4、“解除父子关系协议”为无效协议。子女不得以此作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抗辩,但双方因解除收养关系而解除养父母关系的除外。
  
  三、遇到赡养协议反悔该怎么办
  
  赡养人不履行协议的,被赡养人可以要求家庭成员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赡养诉讼没有时效限制且收费较低。如果被赡养人经济困难,还可以请求缓缴或减免诉讼费用。如果老年人需要获得法律帮助,而自己却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律师免费为其代理诉讼。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1、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 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 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 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由此看来,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赡养协议的签订来确定双方之间赡养的关系,并且赡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在签订的上协议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相关问题。同时,如果遇到赡养协议反悔的情况,赡养人不履行协议,我们应当采取居委会调解的方式,或者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一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职务犯罪的类型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职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时间是什么时候?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时间是什么时候?在签订合同后可以随时协商解除合同,但如果已经完成了商品房过户和交易的则无法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
      很多人对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这两个法律知识一知半解,甚至混为一谈,混淆概念。为此我们帮您整理收集了关于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的相关知识和材......


·一、结婚按揭买房子离婚怎么分?
      一、结婚按揭买房子离婚怎么分?离婚时按揭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是离婚案件常见的问题,一般按一下情况分别处理: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夫......


·继承效力由高到低规定是什么?
      继承效力由高到低规定是什么?继承效力由高到低依次应当是遗赠扶养协议,遗赠,遗嘱,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一般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规定遗产继承人的基础下......


·贷款买二手房的条件是什么
      贷款买二手房的条件是什么二手房贷款是指购房人以通过房地产市场购买的房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的用于支付部分购房款的贷款,也称售房人为个人的住房......


·起诉在哪里起诉离婚 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不同于协议离婚,此时办理手续就不能去民政部门了,而是需要去法院,也就是说起诉离婚就是打离婚官司。但现实中很多人搞不清楚起诉在哪里起诉......


·私募基金认购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认购条件有哪些?私募基金认购条件《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如下:(一)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


·未申请工伤认定是否是工伤鉴定
      未申请工伤认定是否是工伤鉴定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


·诉状、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证明(或工商登记资料)
      诉状、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证明(或工商登记资料)、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证明、对方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保险公司的保单或承保证明、门诊病历、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