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我国抗辩权的形式有哪些

在我国抗辩权的形式有哪些时代在不断地发展,我国的司法制度也在不断地健全。对于抗辩权,是我国法律赋予当事人行驶自己抗辩权力的一种法律规定。在我国,抗辩权的形式是比较多的。我们身边也有朋友问过关于抗辩权的问题,所以,针对在我国抗辩权的形式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在此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在我国抗辩权的形式有哪些?
  
  一、诉讼时效抗辩权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二、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延期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的延续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而并不是消灭其请求权。因此,它的作用仅在于阻却,而不是消灭。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四、顺序履行抗辩权
  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第67条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
  五、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以上的资料一目了然。抗辩权的形式主要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五种。以上资料对于这五种形式也做出了详细的介绍。您对抗辩权可以参照以上的资料进行了解,在生活中,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不至于一无所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农村宅基地确权结束后还能申请吗?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结束后还能申请吗?可以申请,但是要符合以下条件: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2、实施城市、村庄和......


·哪些犯罪是单位成为犯罪主体
      我们发现《刑法》中有部分的犯罪也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当然其中也不乏那种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如单位行贿罪。但刑法中规定的罪名多大400个,究竟其......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参考样本是怎么样的?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参考样本是怎么样的?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


·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包括什么
      工程的建设离不开质量的保证。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相关方会进行质量的审核,一方是施工方的自查,另一方面的是相关部门以及验收部门进行质量核查和验......


·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因素有哪些
      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因素有哪些?除了设计、绘图、施工等众多事项以外,建筑工程的质量一直是您关注的重要问题,毕竟安全第一,随着房地产日益壮大的......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吊销驾照吗?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吊销驾照吗醉驾法院刑免予处罚还是会被吊销驾照的。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吊销照有多种情景,如到时不审验的、记满12分以上的......


·在职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在职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条件是什么一、在职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条件是什么1、2019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


·一、带租约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带租约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


·国家工商部门怎么处罚传销
      工商部门怎么处罚传销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


·一、债权转让的车能买吗
      一、债权转让的车能买吗抵押车是可以购买的。简单来说,抵押车就是贷款车,指车主贷款时抵押给银行或者贷款机构的汽车。那么,抵押车与二手车有和区别......


·土地使用权年限各多少?
      土地使用权年限各多少?我国公民对国有土地只有使用权,同时,这个使用权是有一定年限的。个人或单位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也?应办理土地使用证,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