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母亲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如何做

在当今社会中,有非常多的孩子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但是也有一些孩子处在离异家庭中,跟随着一家亲属长大,从小就缺少父母以及来自家庭的关爱,而且有的孩子还会因为家长的恶习走上歪路。那么,如母亲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怎么做呢?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到底如何变更抚养权呢?
  孩子抚养的变更,有两种形式:
  1、是双方协议变更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2、是一方要求变更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通过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需要具备以上几个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之一,如有其他法律认可的证据和材料同样可以提起诉讼。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先协商,看能否通过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综上所述,只要是可以保障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他们的合法权益,法院都可以判决变更抚养权。毕竟未成年人的成长是一个很长的时间,如果在这期间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会使未成年人身心受到伤害,甚至影响他们的一生。因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死缓的执行方式有哪几种
      死刑缓期执行是与死刑立即执行相对的,通常规定的缓期时间都是两年,一般需要具体看罪犯在这两年的实际表现情况,两年缓期到了之后才会做出下一步的处......


·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法院依法赋予了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但是往往在司法审判的过程当中,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在进行界定的时候是很困难的。公民认为自己就是在依法行使......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劳动》第十四条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如何进行?
      工伤伤残鉴定后办理赔偿如何进行?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


·新刑法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犯罪嫌疑人不需要进行羁押,只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可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措施。那新刑法取保候审规定......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多久?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多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


·微信被骗500元能立案么在线咨询 >一、微信诈骗可以立案吗
      微信被骗500元能立案么一、微信诈骗可以立案吗?只要是诈骗肯定是可以立案的,前提是你得有证据,并且诈骗达到一定的数额。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


·工伤认定和医保关系是怎样的?
      虽然说在职员工都有自己的工伤保险,但是依旧有很多人在受工伤时会选择医疗保险,并且往往会忽视自己的工伤保险。而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都是在进行完工......


·借条纸张不完整对方不还钱应该怎么起诉
      借条纸张不完整对方不还钱应该怎么起诉一、借条纸张不完整对方不还钱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


·如何理解夫妻相互继承权?
      《婚姻法》第24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一规定是与继承法关于夫妻法定继承权的规定相互吻合的。关于夫妻之间相互继承权应注意的问题有:......


·房屋他项权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房屋他项权的期限最长是多久?房屋他项权利证,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他项权利专指房屋所有权人以外的公民或法人对房屋拥有的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